因吃醋 前男友砍車洩憤
持刀砍車的人名叫尹小飛,已婚。2015年3月,他認識了女子王某。一個月後,兩人發展成情人關係。2015年7月,王某感覺尹小飛經常電話騷擾她,
2015年9月18日晚9時30分許,尹小飛在某社區門口等王某回家時,發現王某從一輛轎車內下來,車內還有一名年輕男子。王某下車後,該男子隨即駕車離開。尹小飛頓時明白過來,此人是王某的新男友,不禁心生醋意,於是駕駛摩托車追逐該轎車,並招手示意他停車。在對方停車後,實施打砸行為。後因圍觀群眾越來越多,尹小飛駕駛摩托車逃離現場。
接到轎車駕駛人董某報案後,警方展開偵查,迅速鎖定尹小飛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11時許,尹小飛主動投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鑒定,尹小飛的打砸行為給董某造成經濟損失1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尹小飛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鑒於他系自首,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