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潛意識裏,雖然自己已經二十好幾,但總覺得自己還是個小孩兒。日常的生活更像是慣性的滑行,很多狀態下,我們對自己的年齡,
但生活中總會有一些時刻,讓你猛然意識到自己竟也已經老大不小了!對我而言,這一感覺最強烈的時候是在突然聽到自己的同齡人已經結婚,甚至生孩子的瞬間。
去年,我曾被邀請去參加了一個發小的婚禮,她比我還小一歲,但卻已經走進了婚姻的殿堂,而且在今年初就生下了自己的小寶寶。
跟我年紀相仿的朋友都已經找到了可以共度餘生的另一半,而我卻連對象都沒有。有人問我羡慕嗎?說實話,更多的是遺憾和惋惜。
為什麼這麼說呢?原本她在一個國內還挺有名氣的美院學設計,畢業後完全可以成為一個很棒的設計師。但是大三那年因為意外懷孕,
婚禮前夕,我曾找她談過心。她並沒有我想像中的欣喜雀躍,反而言辭中透露出的是對未來生活的隱憂。
“我也不知道自己準備好了沒有,家長都讓我們結婚,那就結吧。”
大四那年,同學們都在準備畢業設計,
畢業後,她也沒有出去工作,一直在家裏帶孩子。
好像找到一個可以共度餘生的人是每個女孩的夢想。有人養你,有人照顧你,就不用每天朝九晚五地擠地鐵上下班,就不用每個月為幾千塊的房租忙得焦頭爛額。好像結了婚,糟糕的人生就一下子找到了正確的解法。甚至,有些人會把結婚當成人生的終極追求。
但真的結婚之後,這一切就會變好嗎?
並不。我那位早早結婚的發小就過得一點都不開心。她總是向我抱怨,老公每天沉迷遊戲而從來不為她分擔家務,婆婆還要嫌棄她沒有把家裏收拾好。“以前我在家也是小公主啊,我媽連垃圾都捨不得讓我倒。”現在的生活,每一天都是千篇一律,
“我明明才二十出頭,卻感覺自己活得像個中年婦女。”
“總會時不時就有離婚的念頭,但想想孩子,還是算了。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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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錯誤的時間哪怕做正確的事,也會讓人生陷入困境“
可能很多人會說,用個例來斷言”太早結婚會不幸福“是倖存者偏差,
當然,我也是“為愛結婚”的忠實擁躉,但身邊那些在十幾二十歲就結婚的人,大多是嫁給了幻覺,嫁給了衝動。
其中確實也不乏像我發小那些,因為意外懷孕而倉促結婚的,按照他們的說法,是為了對未出生的孩子負責。但我覺得還挺諷刺的,兩個明明自己都還是孩子的人,真的能創造出一個完滿的家庭嗎?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就草率結婚真的是對孩子負責嗎?
我一貫不認為結婚是人生的必選項,但既然選擇了做這件事,就得收穫些什麼啊,愛,陪伴,幸福感,還有最起碼的更高品質的生活。
可這一切,都要建立在你和伴侶的心智都足夠成熟的基礎上。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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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不想過這樣一眼就望到了頭的人生。”
其實過早結婚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抹殺了人生其他的可能性。二十多歲正是人生最關鍵的增值期。你應該去看更好的風景,去體驗截然不同的人生,去愛更好的人。而不是拘囿於柴米油鹽,瑣碎日常。
記得有次,我因為寫一個美食測評跑了30多家店,一禮拜總共加起來睡了不到20小時。我媽看著我心疼地說:“女孩子幹嘛這麼拼,看人家XXX,在家帶帶孩子多清閒。”
當時我設想了一下,如果把我的生活跟我發小置換一下,讓我也過這種“清閒”的生活,我願意嗎?
不,我是堅決不要的。
在我看來這樣的生活不過是一種另類的“中年危機”,生活過分舒適平靜,恍如一潭死水般毫無波瀾。兩個人之間的激情與愛早已消磨殆盡,只剩日復一日的索然與淒寂。
更可怕的是,自己的餘生,未來的幾十年,都是被提前劇透了的,毫無懸念地在眼前展開,一覽無餘,也無從改變。
光是想想,就讓我毛骨悚然。還是不要了吧,我寧願過獨自辛苦打怪,努力升級的生活,也不想年紀輕輕就被剝奪了人生的選擇權,也不想被無期徒刑般的不幸婚姻捆綁終生。
看到這裏可能會有讀者抱怨,你怎麼又在傳播消極情緒,你這樣容易讓大家對”結婚“產生陰影啊。
但我寫這篇文章的初衷並不是讓大家對婚姻失去信心,只不過是希望大家都能做更謹慎的選擇,愛更值得的人,過更無悔的人生。
記得沈從文曾寫過一首詩:“我行過很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世上有相逢很晚,亦有相逢很早。在最正當的年齡的人愛最正當的人,這才是一生所求。
人來人往,城市慷慨夜光
如同少年,不懼歲月長
相逢太短,等不及茶涼
若是常駐,我陪你走完這一場
你應該去看更好的風景,去體驗截然不同的人生,去愛更好的人。而不是拘囿於柴米油鹽,瑣碎日常。記得有次,我因為寫一個美食測評跑了30多家店,一禮拜總共加起來睡了不到20小時。我媽看著我心疼地說:“女孩子幹嘛這麼拼,看人家XXX,在家帶帶孩子多清閒。”
當時我設想了一下,如果把我的生活跟我發小置換一下,讓我也過這種“清閒”的生活,我願意嗎?
不,我是堅決不要的。
在我看來這樣的生活不過是一種另類的“中年危機”,生活過分舒適平靜,恍如一潭死水般毫無波瀾。兩個人之間的激情與愛早已消磨殆盡,只剩日復一日的索然與淒寂。
更可怕的是,自己的餘生,未來的幾十年,都是被提前劇透了的,毫無懸念地在眼前展開,一覽無餘,也無從改變。
光是想想,就讓我毛骨悚然。還是不要了吧,我寧願過獨自辛苦打怪,努力升級的生活,也不想年紀輕輕就被剝奪了人生的選擇權,也不想被無期徒刑般的不幸婚姻捆綁終生。
看到這裏可能會有讀者抱怨,你怎麼又在傳播消極情緒,你這樣容易讓大家對”結婚“產生陰影啊。
但我寫這篇文章的初衷並不是讓大家對婚姻失去信心,只不過是希望大家都能做更謹慎的選擇,愛更值得的人,過更無悔的人生。
記得沈從文曾寫過一首詩:“我行過很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世上有相逢很晚,亦有相逢很早。在最正當的年齡的人愛最正當的人,這才是一生所求。
人來人往,城市慷慨夜光
如同少年,不懼歲月長
相逢太短,等不及茶涼
若是常駐,我陪你走完這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