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有人說,自己從沒被誰傷過,那一定有一種可能是,從沒愛過。
不動心的人,本來就自帶盔甲的力量,縱使你已萬箭穿心,他/她也仍然無動於衷,
大事小情你都會替對方著想,哪怕是對自己一百個不利的決定,只要你想到對方會開心,就一定會執意去做,好像從不計較後果,只為自己給自己肯定,畢竟勇敢的在愛一個人。
有人說,不能太用力的去愛,因為會受傷。
但現代人裏,沒有人不拼盡全力,哪怕很多時候,明明兩個人不合適,都有著一股不撞南牆不回頭的傻勁兒。
相愛相殺,
樂此不疲。
2
前些天和幾個朋友聊天,有人說起來,對一個人死心到底是什麼感覺。
多了一個路人。
能背出電話號碼都不會撥通。
想見卻不會再見。
各自祝福。
······
但無論是哪一種,我想最後都該是幸福的,
二樂是朋友裏單身最久的了,她數了數說自己已經三年沒認真喜歡過一個男孩兒了,她媽經常問起,你是不是還放不下他,二樂從來都是死氣白咧的告訴她媽,不要再提他,和我無關。
但時間長了,朋友也不信她真的放下了,畢竟自打那次失戀後她就一頭紮在學業上。
中秋節前,幾個朋友告訴二樂,他訂婚了。
二樂第一反應是“啊?”然後是“哦!”
繼續捯飭著手裏的專案,晚上依然熬到很晚,依然吃著她平常最喜歡的漢堡外賣,然後獨自開車淩晨到家倒頭就睡。
直到二樂的一個閨蜜感歎,原來這就是對一個人死心的感覺,
裝得比誰都堅強,但心裏還是系著那麼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疙瘩。
他是二樂實習公司的同事,二樂實習期間拿到了國外的碩士通知,他倆說好等她回國就結婚,但二樂很久以後才知道,他背著她相了八次親,直到第九個是現在的未婚妻。
朋友說,他只是訂婚,又沒結,你要是還喜歡就自己爭取去啊。
另一個說,給你扣了不知道幾頂綠帽子,你還哭什麼哭啊。
那天二樂只是抽了兩包煙,然後開車回家了,第二天還是依舊腳踩高跟,塗著枚紅色口紅去上班,沒有任何影響,絲毫看不出昨天晚上臉上的任何倦意。
也許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離開你,我也可以過得很好。
3
我不會感謝你讓我變得堅強懂事,
我不會感謝你讓我在難過中學會長大,但不代表我沒在深夜裏也曾偷偷想過你。
我不會感謝你的中途變道,但不代表我可以一抹前夕否定當初的自己。
我不會感謝你給我的傷害,但不代表我就此一蹶不振再無希冀。
對一個人死心,
不代表對所有人死心。
愛錯一個人的意義,不在於讓你從此不再相信愛情,
而是更加清楚,什麼樣的人才更適合自己。
大概就是,你過你的,我過我的。
偶爾會想起,但不會再聯繫。
互不打擾,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