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是異地戀,我們一周見一次面,她和我的城市距離坐車兩個多小時,剛開始每次他來找我我都非常感動,一個女孩子拋下自己的時間過來陪我,
我一個月工資也就6000塊錢,除去每個月給她兩三千,
但是礙於面子我最後還是給了她,她走後我心裡空蕩蕩的,不是捨不得她,只是覺得我們的感情不知道什麼時候要靠金錢維繫了。後來我實在忍不住就發短信告訴她,我打算買房子將來娶她,以後就不每週給她錢了,她要是用錢就問我要。她答應說好,我想這事就這麼決定了,可沒想到她竟然一個月沒來找我,每次都找藉口推脫說自己忙沒時間。
我當時就火了,問她是不是因為沒給錢所以才不來的,她不承認。我說話難聽,說了她幾句,她竟然氣衝衝的承認就是因為我不給她錢了才不來找我的。我問她究竟愛錢還是愛我,她直接把電話給掛了。
我想想這一年給她的錢也不少,難道感情都是假的嗎?後來我覺得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週末的時候就坐車去看她想給她一個驚喜,結果卻在她住的附近看見她和另外一個男人牽手走在大街上。我本來還買了花,看到這一幕我直接走上前把花摔到她身上丟下一句分手就自己回去了。
她也沒再給我打電話或者發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