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在網上與其他男性聊得火熱,如果你是男生,你會吃醋嗎。我想,大部分男生都很難置之不理吧,但是,像劉某一樣,冒充女友把其網友約出來後毆打並搶劫財物就是犯罪了。
劉某18歲,是宛城區黃台崗鎮人,9月9日晚上,他和自己女友等3人一起吃飯,期間,他發現女友一隻在用手機和一位男性聊天。在他的追問下,女朋友告訴他,那網友還約她見面。吃醋的劉某悄悄加了對方為好友,並冒充自己女朋友約那網友出來見面。10點鐘,網友如約而至。劉某3人將該名男子撲到地上毆打,還搶走了男子的手機和300元現金。第二天,被打男子的手機被劉某以2000元的價格變賣了。9月19日,接到群眾舉報的民警將劉某三人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