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分開很久了
昨天突然在超市碰到他,臉對臉,不好意思不打招呼,客套一番準備扭頭離開時,突然看到他購物車裏放了一把小蔥。
我奇怪的問他,之前你不是從來都不吃蔥的嗎?看見鍋裏有蔥就恨不得把鍋摔了,現在怎麼又開始買蔥了?他嘿嘿一笑,說小z(他現在的女朋友)做飯愛放這個,我不買她就鬧脾氣,沒辦法呀。看他雖然嘴上嫌棄臉上卻笑的那麼開心的樣子,我突然回憶起我和他在一起時,因為那次煲湯放了幾個蔥段提味,他就和我吵的不可開交,直接摔下碗就離開了,我當時對於這件事一直心懷愧疚,所以以後再做飯再也沒放過蔥,可現在來看,或許根本不是因為這個原因吧。
人們都說,真的愛一個人不應該追求回報。可是親愛的,當你在揮霍我對你的愛的時候,希望你能明白,那些輾轉幾條街為你買來的美味蛋糕不是順路碰到, 密密發來的資訊不是因為無聊,為你花錢大手大腳不是因為生性大方,只是剛好因為那個人是你。如果有一天,你像我曾對你付出那樣對某個人好的時候,你才會明白那種赴湯蹈火和身不由己。
他總說他渾身是刺,容易傷人,你說你不怕,就算被紮的滿身是血你也要緊緊抱著他。你不顧一切的沖上去,可你抱的越緊他的刺就越是瘋狂生長,直到把你紮的血肉模糊疼痛難忍才不甘心的松了手。可能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吧,你忘了原本你也是一個滿身是刺的人呀,可因為你愛他,所以你忍痛剪掉了自己身上的刺,而他之所以把你紮的生疼,不在乎你的感受,讓你難過讓你傷心,是因為他不愛你呀。
後來當我遇到那個很愛很愛我的人,
所以呀,別再以為你對別人好,別人就一定對你好,以為只要付出,就一定有有回報,以為只要牽手就是永遠。把你的懵懂,你的天真,你的溫柔通通都攢起來,留給那個關心你愛護你的人。
沒有人會捨得傷害自己喜歡的東西,沒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