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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你先追的我。

1

感情裏有一種失去,永遠讓人捉摸不透。

第一種叫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還有一種叫明明是你先追的我,為什麼最後只有我受傷。

前者之所以會被大多數人承認,是因為兩個人還沒有開始,就意味著結束,畢竟其中一方壓根兒沒接招,但後者不然,它讓當局者迷,是因為曾經有一個人真真切切的寵過自己,最後哭的卻不是那個原本主動的人。

你說不清誰對誰錯,所以經常告訴自己,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或者陷入深深的自責,可能是我還不夠好吧,可能是他/她適合更好的吧。

別傻了,你沒聽過那句話,叫誰認真誰輸嗎。

他始於玩笑,

而你卻陷於鍾情,

你這不叫喜歡,叫眼瞎。

大學時候的閨蜜告訴我,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她硬是糾纏了兩個月,反反復複地強調,你當初不是追了我一年,我才同意的嗎,怎麼現在分手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他只說了一句,

因為我遇到比你更好的人了。

閨蜜一直不相信他說的話,甚至跟蹤了那個女孩兒,像是查戶口一樣把人家家裏情況弄得門兒清,學歷不如她高, 也不是天生麗質,就連打了幾次玻尿酸閨蜜都明明白白,但那又怎樣呢,他還是喜歡她。

閨蜜跑去她單位罵她是小三,但沒想到男朋友反倒罵她像潑婦。

說到底,閨蜜知道這段感情註定無法挽回,但仍然沒有選擇用最瀟灑的方式離開。

作了兩個月以後,她說成全那對兒狗男女,朋友問她是不是累了,她喝了點酒,搖了搖頭,很小聲地說了一句,我覺得不值。

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你以為你是公主,

但分開的時候你才明白,原來你什麼都不是。

所謂的在一起,

不過是在一段相對的時間內,

等到不愛那一天,

你們根本沒法兒做朋友。

2

縱使你半夜哭得再大聲,也沒人能來保護你。

戀愛裏一個人先走,剩下的那個終究要學會堅強,你可以不把哭聲調成靜音,但總要把腦子的思緒重新梳理,至少別傻傻地懷疑自己,我到底哪里做錯了。

很多時候,不是你不夠好,

是你們大概只能走到這兒,

他只負責出現一下子,

但不負責陪你一輩子。

我以前工作的時候,認識過一個學攝影的男孩兒,渾身充滿運動細胞,最打動人的是,他每天拍攝完畢後總要早早回家,給她女朋友做晚飯。

那會兒他們同住一個兩居室的房子,同事都誇他是暖男中的男神,不僅做得一手好菜,還秀得一身好肌肉。

有次他帶著女朋友一起拍外景,閒聊的時候,

女朋友誇他“活兒”好,一副幸福的不得了的樣子。

沒有人會想到最後說分手的竟是他,因為以前都是哥們兒提醒他:別把女朋友寵壞了,有你的綠帽子。

大家知道的時候,還是女孩兒的媽媽來找他,還哭著問他你們真的不可能了嗎。

後來我們知道,原來女孩兒是被公司調去了加拿大總部,而他偏偏又是一個大男子主義,女孩兒哭著說自己不去了,但他也沒有說出半句收回分手的話。

不出一個月,他牽著其他女孩兒的手在朋友圈曬照片,從此他們斷了聯繫。

他還是會給新的女朋友做好吃的,帶她看最新的攝影展,而她已經在多倫多開始了另一種生活。

感情裏最重要的,

不是看一個人對你有多好,而是看能好多久。

我們遇見過,相知過,

但很遺憾,只能讓“不打擾”來做故事的結局。

3

我只想謝謝你曾讓我心動過。

因為我知道,再疼也要放手,

這應該才算最好的離開。

我會試著改變自己吃飯的口味;

也會試著去磨平那段沒有你的過渡期;

會小心翼翼的呵護自己的種種小情緒;

也會慢慢敞開自己再重新接納別人;

······

總之,這些都不需要你的參與。

就像臉書上很流行的一段話,沒有什麼過不去的,等你一個人熬過了所有苦難,回頭就會發現,自己已經成為自己都佩服的人。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

我希望所有人在這之前都能有勇氣說,

明明是你先追的我,但你要走,我也絕不多留。

聽說長得好看的人,

都有愛分享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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