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忍受家庭“冷暴力” 三十年夫妻勞燕分飛
1986年,21歲的張某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鄰村小夥吳某,此後便多次來往,漸漸產生感情。
一次糾紛後,吳某動手打了張某。此後幾年間,吳某多次因為生活瑣事,一不順心就動手毆打妻子。顧及到兩個兒女年幼,張某默默地忍受了下來。2006年,吳某不顧張某的勸說,一個人外出打工。兩年下來,吳某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因為身體長期處於高強度勞動腰椎出現問題,不能再幹重體力活。生活得不如意,吳某將這一切歸咎于張某,打罵成了家常便飯,
2009年6月,在孩子成年後,雙方經過協商,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後,雙方仍然生活在一起,並於2011年辦理了重婚手續。近年來,吳某不再打罵張某,但雙方一吵架,吳某便選擇“冷戰”,一言不發,甚至一個月內雙方不再說一句話。
今年2月份,實在不堪忍受這種“冷暴力”的張某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依法分割雙方共同財產。後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吳某坦言,自己前些年多次毆打張某,確實不應該。之所以一年多的時間內不與張某交流,是因為對婚姻已經失望透頂,不希望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同意離婚。鑒於雙方已經結婚三十年,兒女都已經結婚,法官還是努力促使雙方和好,
最終,在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共同財產房屋、農用車等財產留給吳某,吳某一次性給付張某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