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在一起,旅行一次再決定
作者:胡昱
摘自:第一財經週刊
據說“戀人婚前應該至少旅行一次”的原始版本是從《圍城》裡出來的。
趙辛楣的原話是:“結婚以後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顛倒的,應該先共同旅行一個月,一個月舟車僕僕以後,雙方還沒有彼此看破,彼此厭惡,還沒有吵嘴翻臉,還要維持原來的婚約,這種夫婦保證不會離婚。”
瞧瞧他說得多麼有道理呀!
三毛荷西般的旅行愛情固然令人神往,但現實生活中的出行卻時時在考驗戀愛中的雙方:對還沒油鹽醬醋過的小情侶來說,平時生活中的“馬桶蓋應該翻上還是放下”的問題在旅行中會動輒就被放大為“你我的世界觀是否契合”。
這種高壓環境下,很多人在旅行到一半的時候就難免“起了殺心”。對情侶們來說,因為存在情感因素,不能強硬運用辦公室裡訓練Teamwork的技巧,否則更容易火星四濺。
旅行中的分歧:
1. 分工
雙方主見都太強或者都做甩手掌櫃會有問題,如果是前者,那麼從旅行目的地的挑選到訂酒店一直到“你是不是應該帶這件風衣”,都值得大幹一架;而如果不幸是後者,那麼不幸中的萬幸就是大概會因為沒有人買機票而從來沒能成行,因而避免了更多的旅行問題。
2. 生活習慣
平時可能只是會為空調開幾度吵架,而在旅行中,應不應該用酒店的洗髮水,髒衣服應該當日洗掉還是帶回家,甚至能不能吃蒜,都上升到了哲學高度。“你不覺得烤蒜有羅勒的香味嗎?”此時你幡然悔悟,這個平日裡酷愛食用大腰子的男子,跟你果然不是一路人呢。
除了情侶之外,旅行考驗關係的法則還可以適用于朋友和同事,
飛機晚點,餐館坑爹,上山路險,游泳曬傷,每一樁都是令人煩愁的小事,此時如果同行者特別靠譜,就會主動避免類似“我早就說過了這樣不行”的馬後炮,選擇寬慰旁人,笑對人生,當不得不面對睡機場的糟糕局面的時候,Ta還能提出可以將頭髮綁在行李上以免被竊等奇招。這樣的人就可能是非常棒的創業夥伴了。
旅行中的怪獸:
1. 早起
平時無法早起可能無所謂,可旅行中無法早起往往會帶來錯過當地限量的美味、看不到日出、本來一天的行程變成了半天的後果,如果在熱帶國家,這還意味著你得在一天最熱的時候出門。這時候同行者的步調一致就顯得尤為珍貴,
2. 坑爹的景點
號稱“××一絕”結果全是人造石頭,要走無數山路景色卻如同自己所在縣城的公園,花了大幾百門票錢15分鐘就參觀完畢沒有任何亮點,坑爹的景點最容易引發同行者之間“我說了不要來這裡”“你怎麼不早說”“誰讓你不管事 ”這樣無謂的紛爭。
3. 窮游
如果說人生的許多困難都來自窮的話,那麼窮遊將淋漓盡致地體現這一觀點,來到窮人首選旅遊地東南亞,豪擲千金買了些海瓜子、蟶子和死掉的東星斑結果吃壞肚子,住在50元一晚的青年旅舍因為受不了上鋪美國男的呼嚕而一夜沒睡……同行者中但凡有一人受不了這種痛苦,
4. 消費習慣
平時很難有像旅行這樣分分鐘都在花錢的時刻,因此消費習慣是考驗旅行同行者的重要因素,睡青旅還是快捷酒店?吃路邊攤還是必須下館子?在Shopping Mall逛1小時還是3天?願不願意去賭場?每到此時,我們都會驚奇地發現人們被各自的消費習慣細分成了很多群體,誰說祖國沒有階級的!
5. 世界觀
旅行以小見大的意思是:一個心中一本大冊子逢景點就蓋章的景點控和一個喜歡躺在旅館院子裡和人聊天隨意體驗民情的人的差別可能是根本的,一個喜歡戶外項目的人和一個喜歡泡溫泉看星星的人也很難生活到一塊兒,因為大家對生活之美的定義不同。
延伸閱讀:
旅行的意義和真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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