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夫妻關係走向終結的時候,如果是協定離婚就需要在民政局領取離婚證。離婚證是夫妻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
離婚樣本
1、離婚證樣貌
離婚證的樣本大小與舊版相仿,封面顏色為紅咖啡色。離婚證上是燙銀的國徽,不再有拼音標注。
離婚證 子女安排____ 字第 號 財產處理__ __ 其他協議____ ……( 周歲) 結婚日期__證件字型大小__ 和……( 周歲) 持證人__(男女)__ 申請離婚
2、離婚證內容 離婚證裡第1、2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章,以及辦理離婚登記的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的章。
3、4頁是貼有離婚登記人2寸彩色照片(與《結婚證》不同,照片只有登記人一人,而不是當初結婚人二人),以及離婚登記雙方的姓名、性別、國籍、生日、身份證號資訊。
辦理需要:
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婚姻法》關於離婚的規定 登記機關: 准予登記,發給此證 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向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頒發離婚證要經下列法定程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於離婚協定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 理表》。
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式後,婚姻登記員按下列步驟頒發離婚證書:
一、向雙方當事人再次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二、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後雙方的法律
三、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登出雙方的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五、宣佈解除雙方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