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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家庭孩子的心理落差 研究單親家庭的孩子的行為特徵

隨著離婚率的上升,離異家庭子女的數量也日益增多。父母離婚後對子女的影響,特別是對年幼兒童的心理發展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越來越引起社會各方面的關注。有研究表明:父母離婚這件事的本身,並不是影響子女心理發展的惟一因素,真正影響子女心理成長的重要因素,是父母離婚後包括孩子在內新組建家庭的環境影響。許多事實說明,父母離婚後要重新創造一個適合於孩子成長的環境,確實有相當困難。父母離婚後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不再婚者,常常為孩子的歸屬發生爭執,甚至於家族親戚的介入,不惜拿孩子作為鬥爭的工具,因而不易建立良好的單親教養家庭環境。還有一種情況是離婚後再結婚,新組建後的家庭成員關係複雜,生父母、繼父母、同父(母)異母(父)兄弟姐妹,使孩子的成長環境變得複雜起來,會在心理發展上出現障礙。
由於以上消極因素的存在,從性格發展的角度來看,離異家庭子女容易形成以下性格傾向。

自卑:離異家庭子女容易產生“我的家庭是不幸的”、 “我是沒人要的孩子”、“我的命不好”、“等消極悲觀的自我概念,如果再加上其它方面受到挫折,

很容易導致自卑的性格缺陷。孤僻:不和睦的家庭環境使孩子對人際關係感到緊張,“離婚不光彩,不願意讓別人知道,在同學中抬不起頭來”等想法使孩子不願意和人多來往,很容易形成獨來獨往、不合群的孤僻性格。怯懦:有的父母離異後,往往把感情和希望寄託在孩子身上,特別盼望孩子成材,顯示自己教子有方,因而對孩子束縛過緊,管教過嚴。久而久之使孩子心理負擔過重,害怕自己使父母失望,因而對父母敬而遠之,變得膽小怕事,怯懦退縮。

正確認識並接納自己:父母離異的事實客觀存在,這不是子女的過錯,也沒有必要使自己長期處於自卑和怨恨中,那樣只會加重對自己的否定。要敢於正視現實,做到自強不息,用自己的行動贏得他人的尊重,能更好地發展自我。主動在新家庭裡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應該理解和尊重父母離異後的處境和感情,不要歧視自己的父母,要主動與家庭成員溝通,不要隨意猜疑、人為地製造矛盾,使新家庭裡的成員彼此間真正做到心理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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