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女性個案因為丈夫出而婚姻矛盾而向我諮詢。
“馬丁老師,婚姻不就是過生活嗎?他們都說讓我為了孩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馬丁老師,我如果離婚了,那別人怎麼看我?”
“馬丁老師,我年紀這麼大了,如果離婚,還能找到嗎?”
……
我一直認為,夫妻關係是這個世上最微妙的關係,因為夫妻是唯一沒有血緣關係卻最親近的兩個人。
夫妻是我們自己找來的親人。在所有的親密關係中,只有夫妻關係,我們是可以自主選擇的。我認為這是老天給予我們的巨大禮物,我們具備自己選擇幸福的權力。但是很多人卻主動放棄了這個權力。
雖然每一對新人,都曾在自己的婚禮上被問道“你是否願意無論順境或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你都將毫無保留地愛他,永遠不後悔? ”。每個人都會認真地回答:“是的,我願意”。但這並不能保證這些誓言是永遠有效的。
正是因為這樣,老天還賦予了我們重新選擇的機會。它用法律的形式給了我們離婚的權力,就是為了以防萬一。萬一你不再愛你的伴侶了,萬一你的婚姻不再給你帶來幸福了,那麼你有權力選擇離婚,為自己的人生重新做選擇。
那些迷失在婚姻困局中的男女,既不能修復彼此的感情,又不敢放棄雞肋般的婚姻。他們夾在這種進退兩難的禁地,一邊歎息、一邊苟且。
有的人一輩子都糾纏在失敗的婚姻中,用盡了最狠毒的話來詛咒對方,使盡了各種伎倆不讓對方好過,但是卻死也不肯離開對方。
其實婚姻就是一種契約關係,本質上和工作沒什麼兩樣。婚姻和工作,都應該是雙向選擇。你情我願,才有可能發揮彼此最大的潛力,心甘情願地一起創造輝煌。
我們會在工作上盡心盡力,一方面是因為我們有自己的夢想,另一方面是我們很清楚:如果我們不努力不盡心,
婚姻中的夫妻也應該如此。為了不被對方淘汰,所以我們需要好好地表現。我們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提升自己的魅力,好讓自己能夠被對方評為一個好丈夫或好妻子,好實現長久美滿的好婚姻。這是夫妻雙方都應該有的心態。
一旦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有了“永遠不可能離婚”的心態,婚姻品質往往就開始走下坡路了。就像是好幹賴幹都拿一樣的工資一樣,人性中自我約束和自我提升就沒了用武之地。夫妻雙方會仗著“反正你永遠都不會離開我”,而忽視對方的感受。因為婚姻對他們來說很安全,
很多女人,長期在糟糕的婚姻狀態中忍氣吞聲。她們可以和閨蜜控訴自己老公的各種不是,她們也會反復地自責、後悔自己當初的選擇。
一個沒有離婚勇氣的人,註定比一般的人承受更多的痛苦。越是軟弱,就越容易被人欺淩。不敢離婚的,大多都是女人。女人堅持不離婚的理由有很多,最多的是為了孩子。如果一個女人把孩子當作唯一的理由留在一段不滿意的婚姻中,那麼婚姻便成為了僅僅為了繁衍後代的工具。如果女人安于這樣,那也就別期待在婚姻中獲得溫暖和支持了。
擁有離婚的勇氣,正是為了將來不必真的離婚。把握離婚的權力,正是為了保障婚姻帶給自己的是幸福,而不是甩不掉的痛苦。
很多關於婚姻家庭的諮詢,很多客戶都是抱著最後一點希望來諮詢,我們這裡說的挽回,主要是幫助當事人察覺自己的情緒,促進當事人自我探索和自我成長,如果當事人願意成長,挽回婚姻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但,我們不能強迫他們挽回,我們會尊重當事人的選擇!
我們這裡說的挽回,主要是幫助當事人察覺自己的情緒,促進當事人自我探索和自我成長,如果當事人願意成長,挽回婚姻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但,我們不能強迫他們挽回,我們會尊重當事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