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和嫩男陷熱戀,還態度堅決要和我離婚
我不想離婚,這更多的是為孩子考慮。因為她對我承認他們有性關係,對此我並不太介意,
妻子對我的離心離德很大程度是因為我的職位太低。我是科長,她原來在工廠工作,我這個科長身份就已經算是夠高的了。現在她調到機關了,所以不把我放在眼裡。
我無法理解妻子怎麼會愛上那個22歲的小男孩兒,他們年齡相差太大了。我們這裡規定男性25歲才能結婚,她如果想和那個小男孩兒結婚還得好幾年呢,那個男孩子就不會變心嗎?
妻子顯然對此毫無顧慮,所以態度十分堅決地要儘快離婚。
他們認識僅3個月,已愛得昏天黑地。我該怎麼辦?
雅晴答覆:
告訴妻子:原則上同意離婚,但希望再過一段時間。理由是:第一、孩子太小;第二、多年在一起生活,你感情上無法立即接受,請她給你一段調整、適應的時間;第三、反正她也無法立即與那個男青年結婚,所以馬上離婚沒有意義;第四、為離婚期間,你不干涉、阻礙妻子與那個男青年的交往,所以暫不離婚對他們的愛情不構成影響。
年長女子與年少男子的相戀,已屢見不鮮了,
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