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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是初戀,不知道因為什麼,我媽媽就把自己的一生交給了比這個大自己八歲的男人。
在我的印象裏,這麼多年來,爸爸跟媽媽也只吵過兩次架
每次他們都戲稱說吵架的時候是背著我吵,怎麼可能不吵架。
可他們講這些話的時候,眼裏卻是滿滿的溫柔。
每一次媽媽都愛講爸爸是喝醉酒然後很晚回家才會吵架
說起來,爸爸好像也沒有過醉酒不回家的時候呢。
我出生到現在,媽媽還是不太會做飯,突然興起做一次還總是會被爸爸嫌棄。
爸爸呢,也不會洗衣服,常常都是要媽媽洗好收拾好。
爸爸跟媽媽是相親的時候認識的,他們很隨性,總說他們是各自將就湊合著過的。
誰又能想到,一湊合就是這麼多年。
這種日子,想來也是幸福的一種吧
他們從不刻意追求愛情,要說這輩子為愛做過最勇敢的那一步
那估計就是奔赴那一次相親。
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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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對我說,你自己要的東西你每天都要擔心它會走。
不如坦坦蕩蕩找個心心念念自己的
我們是不是應該反省,是不是我們把愛情想的太好了。
長了這麼大,初戀沒教會我們成長,我們還是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也沒有像別人說的那樣喪失喜歡一個人的能力
還期待愛情,還覺得一切都會如我們憧憬的那般
喜歡的那個人還是總有一天會遇到
真的到最後,也就不想再找了,不是懶,而是更願意隨遇而安
你要接受這世上總有突如其來的失去
如灑了的牛奶,像丟了的錢包
當然還有,未來的愛人
以前我也像每個人那樣執迷不悟,吃到十分飽,愛人十分滿,追求極致,哪怕撞南牆也不回頭,自以為是的認為愛是絕對佔有不容有一點自由
可是現在學會了凡事留有餘地,愛不到的就算了吧,留不住的就隨他吧,找不到就不去找了吧。
習慣了胃裏的空蕩蕩,以及身邊的空缺,誰讓我既逞強又倔強,我相信這是一種修行,艱難卻又滿懷希望
我期待的人終究會回來照顧我。
而不是我拼命想去爭才能爭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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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布達佩斯大飯店》中的一句話:年輕的時候你總想要最好的,但隨著時間流逝,你不得不選擇一些便宜貨。
這句話雖然不是說愛情,但經典在哪里都是通用的。年輕的時候我們總想要最好的愛情,但等待若是沒有結果,對愛情的期待,也就變成了找個合適的人將就。
我聽了近十年林夕的歌,感覺林夕寫詞味道就是,我愛一個人,他不愛我,算了愛不到我就說服自己不愛了。
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亦是如此
我很酷呢,不喜歡跟別人爭搶同一件喜歡的東西。
我享受被愛,如果你不能好好愛我,我也會頭也不回的走掉。
我們都是成年人了,再也不像小時候,小時候摔倒了哭,爸媽不給買草莓味的糖也哭,幼稚園放學沒人來接你也會哭。
長大就好了,分手了喝個酒就好,被朋友背叛擼個串就行
慢慢的,還是會有新的朋友,新的愛人
我們都是很酷的人,愛不到就不愛了,得不到的就算了。
不偏執不爭搶,更學著不去為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