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對情緒的膚淺認識局限在“消極情緒上”,例如鬧情緒了,情緒不好,情緒不高等。這種膚淺的認識,
即:情緒的一面具有消極的現象,具有負面意義。有時不良的情緒對思維、行為的影響是十分強烈的。它可以使人進入頑強無法自我控制的狀態。
這種現象表現出情緒的巨大力量。可以肯定,情緒對人的心理狀態具有的巨大能量,具有強烈的影響。當然以前更多地注重情緒的消極作用。沒有正視看待情緒的積極作用。
事實上,我們常常受著積極情緒的影響。例如開心地工作、愉快地學習、幸福地生活等等。
在心理學中,常常把這種愉快的心情狀態歸為“心境”。認為這種現象,屬於愉快的心理境界、積極的心理背景。當然,這也是對情緒的積極效能的肯定。只是和現今的“情緒智力”提法不一樣。
以往對情緒的積極作用的重視,
因此,
我們自己才是情緒的主人,是情緒狀態的主宰。把握好我們的情緒,順利地克服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快樂、幸福地學習、工作和生活。
在現實中,可以給自己起一個快樂的名字,讓自己保持一種快樂的心態。儘管世界還不太平、盡有工作壓力、儘管有生存的機,但是還要常常注意和發現自己的幸福所在。因為我們需要積極地面對現實,快樂地工作和生活。
我們需要保持精神支柱。這個支柱首先是我們自己。我們要愛護她、保護她。持續的、積極快樂的情緒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