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所需材料:1、男女雙方身份證、戶口名簿原件、影本(複印最好到民政局複印,因為是有格式要求的) 2、3張大2寸免冠合照(可拍好帶去,
【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提交由指定醫療保健單位出具認可的、可以結婚的《婚前體檢證書》;結婚登記前須到正規醫院進行一婚前體檢,接受醫生的婚前指導。但根據法律規定,婚檢是要處於自願的,不強制的。
3、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需要注意的事項: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的《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名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