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請補辦手續 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位XXX與XX單位的XXX於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係。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增加補辦結婚證需要多久
結婚證雖然不像身份證頻繁使用,但是一旦丟了想要辦理出國探親手續、繼承財產、保險等涉及身份關係的事情就會遇到麻煩。
結婚證去哪裡補辦? 雙方當事人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也可以到現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結婚證丟了,這些東西往往容易被忽視,因為它雖然不像身份證頻繁使用,所以有些人就誤認為結婚證根本就不重要,既然已經是合法夫妻了,證件只是一個形式而已。如果你這樣想就錯了,不要小看結婚證,一旦丟了想要辦理出國探親手續、繼承財產、保險等涉及身份關係的事情就會遇到麻煩。領結婚證要邁幾道門檻不容易,結婚證丟了還真讓人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