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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20多年未贍養女兒 欠債14萬卻讓女兒還

欠債14萬讓女兒還。都說“父債債子償”,然而想和句話放在27歲的淩曉身上,卻顯得很不公。她的爸爸在和媽媽離婚後,就對她不聞不問,

20年來父女見面不超過三個月,如今,她卻要背負著父親欠下的債務,更令人心寒的事,父親自己非但沒有要承擔的意思,還要說:“只能怪你們投錯了胎。”

2015年,淩曉替父親在小額貸款公司帶了14萬元的借款,他曾信誓旦旦稱一定會按月還錢,起初還算守諾言,但是最近這兩個月,他再也沒打過一分錢,淩曉只好拿出自己的積蓄來還,現在她的工資是一個月5千,而父親的貸款,每月要還7500。

淩曉說,爸爸在和媽媽離婚後組建了新家庭,她和哥哥就一直和媽媽生活,按法院判決,爸爸每月應給她500元撫養費,但他卻從未兌現。不僅如此,哥哥結婚時,好賭爸爸還和哥哥“借”了三萬,這筆錢,他也沒有還,嫂子生孩子那會,哥哥曾想和爸爸拿回那些錢,

爸爸卻說哥哥讓他還錢是“沒良心”,這讓哥哥對爸爸死了心。

2015年的12月,當淩曉的久未謀面的父親告訴她想讓她幫貸款時,淩曉的哥哥和媽媽都反對了。但是,面對自己的爸爸,淩曉還是心軟了,何況爸爸承諾,如果他不能按時還款,就買了自己的房子,他還叫自己現任妻子立了協議。如今,爸爸沒有要還錢的意思,也幾乎不接聽她的電話,兩天前,爸爸曾告訴淩曉,他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只是幫他貸了款的關係。心灰意冷的淩曉說:“等事情處理完了,我想,我再也沒有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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