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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夢奇緣讀後感

童夢奇緣讀後感(一)

好友問我最近有什麼影視劇又在賺取你的淚水啦?我說已好久沒認認真真看過了。每天有限的時間內無非是在家看看新聞類節目的電視,至於影劇院更是不曉得已多長時間沒進了。

昨晚臨睡前打開電視,無意中看到了電影《童夢奇緣》。儘管以前曾經看過,但因為主演是劉大天王,我於是禁不住又耐心地看了一遍,這次不經意的重溫卻讓我的心靈產生了強烈的震憾,臨近片尾,看著劇中父親黃日華憤怒地揮手打到滿臉褶皺的兒子劉德華時,我已淚流滿面。我知道那狠狠的一巴掌打出了一個父親所有的愛,

走失的兒子終於回來了,然而當四目相對時,昔日可愛的兒子竟然已經是老態龍鍾的耄耋老翁,父親的痛心與兒子的懊悔在那一刻眼神的交融中與觀眾的情緒產生了碰撞,牢牢地攫取了觀眾的心。《童夢奇緣》除了啟用香港及大陸的幾個明星大腕外,在其它方面應該說是一部低成本的普通電影,它雖比不得那些高成本、大製作的巨片,但影片卻以童話的筆調展現了一個沉重的事實,可以說是個現實版的童話。

劇中從馮小剛嘴裡吐出的那句“生命是一個過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夠重來,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來。”堪稱經典,一句聽似簡單卻意義深刻的話語對世上的每一個人都是一記警鐘。

人從降生的那天起就在走向死亡,墳墓是人最終的歸宿,沒有誰能改變這樣的人生軌跡,我們消耗的每一秒鐘都是一次性的,無法重複。可在生活中,人們往往習慣於期待下一次。做錯了,就會說下次會改正;沒做好,就說下一次會做得更好;太忙了沒去,就說下次再來吧……我們把太多的許諾置放在生命的明天,可未來永遠都是無法許人的,又有誰會知道人生路上的下一個路口是怎樣的情景?《童夢奇緣》裡的小主人公因為不願面對現時的家庭環境,希望自己快快長大,逃離現實,以至於過頭了再也無法回到童年,他用僅有的三天走完了自己的一生,這樣的代價是昂貴的,也是令人痛惜的,但世上永遠沒有後悔藥,
這杯親手釀制的苦酒只能由他自己飲盡。小故事大主題,這樣的影片真的值得欣賞。

生命有限,時光短暫,珍惜吧!把握好每天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童夢奇緣讀後感(二)

看了《童夢奇緣》,很感動。我有很多感觸。

人的一生很短暫,在不經意間我們就會長大,然後老去,最後離開這個世界。年輕的時候,我們希望長大,不懂得珍惜很多東西,大了,我們忙碌,期盼著更好的一切,或者是愛情,亦或是生活,我們沒有時間去考慮珍惜什麼,或者也沒有明白關於人生的大道理。只有等老了,沒有時間去做那些了,有時間思考了,才發現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可是明白了,也來不及了。看著電影的主人公明白了很多東西的時候,跑去找返老還童的辦法的時候,

頭髮迅速變白皺紋迅速的生長的時候,我感到很心酸,看著最後老人拄著拐杖在電影院門口問自己心中喜歡的人是否會因為等的人沒來會生氣的時候,對方已然不認識自己並回答說不生氣,因為她有很多時間,這時候我深刻的明白一個道理,人要在有時間的時候明白更多的道理,()等到沒有機會的時候,明白又有什麼用呢。

我要珍惜所有現在的一切,我要儘早想明白最終要明白的道理,活好每一天。


童夢奇緣讀後感(三)

不久前看完了一個很老的片子《童夢奇緣》,很簡單很溫馨的一部電影,有一句話讓我感觸良多:生命就是一個過程,可悲的是它不能重來,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來。是的,

如果生命可以重來,那一切都沒有意義了,經歷的就不再重要,所以,生命是不需要也不可能重來的。

影片中的光仔在一夜之間迅速長大,在幾天之內迅速衰老,用幾天的時間經歷了一生,可是,生命也到了盡頭。他讓籃球隊的隊友們團結在一起,但是自己不能和心愛的女老師在一起,他後悔了,想要變回年輕,可是,回不去了。後來,他終於明白了:生命就是一個過程,可悲的是它不能重來,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來。光仔知道自己的時間不多了,他向父親講明瞭自己喝下神奇藥水的經過,並在生命的最後時刻表達了對父親和繼母的歉疚之情,希望他們從此以後能擁有一個和睦幸福的家庭。

是啊,小的時候我們總想快點長大,

可以像大人一樣做許多事,可是真的長大了卻又想變回小孩子,那時多麼單純無憂無慮沒有煩惱。為什麼我們總是在對的時候卻沒有做對的事,錯過了之後才會後悔呢。人都是這樣吧,總是在不斷的後悔與追悔莫及中渡過。為什麼我們不能在對的時候做該做的事呢。我們一直在成長的路上大步向前追逐未來的夢,卻忘記了最重要的是要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地向前走。每一年都仿佛剛過了春節就不知不覺到了夏天,熱了一陣又到了冬天,在感歎著寒冷的時候,新的春節又來臨了,可謂一年又一年,彈指一揮間,自己已經十多歲了。原來時間竟然是這樣的塊,這樣的匆忙,甚至連挽回的機會都沒有。其實,這正是人生的縮影,時間是那樣的有條不紊,時間是那樣的客觀,他不會因為浪費而少給你一些,也不會因為你珍惜而多給你一些,如果不珍惜,匆匆之間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

在這部充滿童話色彩的電影中,我們欣賞到了輕鬆搞笑的畫面,一個小孩的心被塑造得活靈活現。同時,這部影片似乎蘊含著一個道理:人要珍惜時間,也要把問題想清楚才能下結論,只是誇張了一些罷了。這使我感到了人生中時間的重要,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

童話小王子讀後感(一)

許多人提到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時,都會選擇一本童話;因為我們內心深處總是有著一份對美麗童年的渴望。我鍾情于聖埃克蘇佩里的《小王子》,一部不足五萬字的童話。

故事很簡單,沒有勇士屠龍的驚險畫面,也沒有王子與公主的豪華婚宴,由小王子與他的美麗、驕傲的玫瑰發生了感情糾葛負氣出走開始,然後寫他在各星球中間漫遊,分別造訪了國王、愛虛榮的人、酒鬼、商人、點燈人和地理學家的星球,最後降臨到地球上與狐狸、毒蛇相識。作品以很大的篇幅寫了小王子在眾星球和地球上的遊歷,這實際是進一步展示大人們在世俗生活中多麼的走火入魔、迷途忘返的情形。以從外星球來的小王子為視角,這些人的滑稽和荒唐被放大了,產生了陌生化的效果。細想一下,這真是一個絕妙的視角。

生活中最重要最本質的東西,不是我們能用金錢在商店裡輕易獲得的。這個故事讓我們瞭解到那些最簡單的快樂和最純樸的情感。快樂的來源有時只是一朵小花兒,或者,只是一滴晶亮透明的水滴,卻永遠不會是我們每日裡忙的數字的堆加。我們忘記了很多我們小時候相信的東西,曾經的理想和曾經的美夢。在成年的人世界裡,有誰還相信著童話呢?生活的芬芳來自于它與自然的接近,人生的美好來自於它能領悟生活的真諦。

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事蒙蔽了我們的雙眼,但沒有了雙眼,心仍是亮的。眼睛是什麼也看不見的,應該用心靈去尋找。遠方的曙光,你的心是否感受到了?


童話小王子讀後感(二)

這本書以前我在高中的時候讀過,其實它是一個中篇童話,聖—埃克絮佩里著。聖—埃克絮佩里是法國著名的飛行員兼作家。他參加過兩次世界大戰,和戰友亨利·吉約梅等人一起開闢過從非洲到拉美的國際航線。1944年7月31日,他執行偵察任務時,消失在地中海上空,再也沒有回來。

聖—埃克絮佩里在這部童話小說裡,通過一顆小星球上的一個小王子旅行宇宙的經歷,表達了對人類“童年”消逝的無限感歎。小王子在旅途中到過六個星球,碰到過一個目空一切的國王,一個愛慕虛榮的人,一個消磨光陰的酒鬼,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一個循規蹈矩的點燈人和一個學究式的地理學家,最後才到達地球。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視出這些大人們的空虛、盲目和愚妄,用淺顯天真的語言寫出了人類的孤獨寂寞、沒用根基隨風流浪的命運。同時,也表達出作者對金錢關係的批判,對真善美的謳歌。

故事裡一隻狐狸說過這樣一句富有哲理的話:只有心靈才能洞察一切,本質的東西肉眼是看不見的。狐狸告訴小王子,在茫茫的宇宙中,因為有一朵玫瑰花存在,你曾經為她澆過水、除過蟲,和她有著心靈的感應,所以宇宙就完全不同了。世界上有千千萬萬數也數不清的玫瑰花,它們看上去沒有什麼不同,但因為有了心靈,你的那朵就和別的有了千差萬別,所有別的玫瑰花加在一起,也不能取代她。

我每一次讀《小王子》,都被這種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態度感動,多麼天真、幼稚,可又多麼純潔、真誠。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沒有靈魂的蒼蠅,喧鬧著,躁動著,聽不到靈魂深處真誠的低語。時光流逝,童年遠去,我們漸漸長大,歲月帶走了許許多多的記憶,也消蝕了心底曾經擁有的那份童稚的純真。我們沉溺于人世浮華,專注於利益法則,我們不顧心靈的沉重的桎梏,可是愈如此,愈體驗到人生意義的虛無。讀大學時,我看了不少現代派的作品,裡面充滿了欲望、異化和夢魘,這些對世界險惡真實的寫照,看得人心裡充滿了卑瑣失望。但是,每次讀一遍《小王子》,就好像在清水中洗了個澡一般,心又重新變得剔透明亮了。

後來,我漸漸發現,許多人提到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時,都會選擇一本童話,有安徒生、有格林,也有聖—埃克絮佩里。這些人有不同的經歷,不同的個性,但對童話的那份熱愛卻是相同的。童年雖然不會再回來,但在童話裡,我們卻可以找回那份童年的感覺。

我常常想,沒有人永遠童年,可是永遠有人童年。

沒有人永遠童年,可是我們可以永遠保持一份真純的童心。

沒有人永遠童年,可是我們對童年的渴望永遠。

永遠的童話我們永遠去讀。


童話小王子讀後感(三)

一份獻給逐漸長大的自己的童話。——前言

一直都聽說過有本書以“獻給大人的童話”而聞名,也曾在過去的某個暑假將它翻閱過,但那時年紀尚幼的自己匆匆翻閱過,便將它閒置於旁。如今再次重拾起這本童話,細細閱讀過後,卻不免被其間溫和的文字所打動。

這本書就是《小王子》。

《小王子》的總共字數並不多,僅僅五萬多字,讀的快的話也許只要一兩個小時就能讀完。但一本童話的好壞不是能依靠它的字數所決定的,而閱讀這件事也不是依靠閱讀時間長短作為目的的。我讀了《小王子》,被它簡單的文字所打動,開始相信世界上曾經存在過這麼一位小王子,或者說,開始認真地認為每一個孩子曾經都是小王子,包括我自己。

什麼是存在呢?《小王子》認為大人和小孩認定東西的存在是不同的,大人他們看得見一幢價值十萬法郎的房子,()卻不明白一幢“用玫瑰色的磚蓋成的漂亮的房子,它的窗戶上有天竺葵,屋頂上還有鴿子……”好在哪裡。我認為,大人未必不知道這棟房子有多麼的美麗,或許大人認為這種想像實在不如一句房子的價值來的簡潔並具有說服力。大人總是有很多事要忙的,就好比一個實幹家。那我現在是大人還是孩子呢?我是孩子,我仍舊喜歡午後的陽光,喜歡在躺椅上望著藍天白雲發呆,並不認為這是一種毫無意義的行為;我是大人,我不再喜歡踩水塘,反而會小心翼翼避開雨後地面上的每一個小小的水面,為了不弄濕自己的鞋子和褲腳。我到底是大人還是孩子呢?

《小王子》中還令我思考並感到溫暖的,就是小王子與狐狸之間的互相馴養。小狐狸認為,麥子對它來說,一點用也沒有。但是,小王子有著金黃色的頭髮。小王子馴養了它,所以只要看到了金黃色的麥子,它就會想起小王子。而且,它甚至會喜歡那風吹麥浪的聲音……這是一種馴養,但與其說是一種馴養,倒不如說它是一種更為美妙的存在,愛。不就是這樣嗎?愛情,就是遇到一個人,願意被他/她馴養。

對於處於大人和小孩分界線的我來說,這本翻閱過兩次的童話給我帶來許多不同的思考與感悟。當然我不是說我在看了《小王子》後要怎樣地批判大人,事實上,每一個大人都是由孩子轉變過來的,每一個孩子最終都會變成大人的,但是總有些東西想要我們記住,比如:那些屬於孩子們的,也可以屬於大人的,童真。

童年笨事讀後感(一)

每個人都有童年。在童年裡,多多少少會做一些可笑、愚笨的事。今天,我讀了一篇趙麗宏的散文——《童年笨事》。

這篇文章講述了三件作者小時候做過的蠢事。其中我做喜歡的是“追‘屁’”。

作者小時候特別喜歡聞汽油味。表哥說,汽車的尾氣就是汽車放的屁。一次作者為了追摩托車的屁,趴在摩托車的排氣孔邊等著車發動。結果“轟”地一下,車發動了,一股濃煙把他嗆得不行,還把臉熏得烏黑,逗得路人哈哈大笑。美妙的汽油味從此變得令他嘔吐。後來,他就總結出了一條經驗:任何事情,做得過分以後,都會變的荒唐。

所有人在小時候都做過“童年笨事”。這並不代表他們都是笨人,只因為兒時太天真。真正的聰明人和笨人的區別是聰明人做了笨事後會改,並從中悟出道理。而笨人則會一隻笨下去。

作者就是與聰明的一類他做了笨事會吸取經驗,不再犯同樣的錯誤,這樣才算聰明。在生活中我們不該也這樣嗎?一個人不能在同一個地方摔兩次跤,只有懂得改正的人才會成功。


童年笨事讀後感(二)

今天,我讀了趙力宏的《童年笨事》深有感觸。

這個文章主要寫了:作者小時候做的一件笨事—“追屁”。其實“追屁”就是聞汽油味。有一次,作者趴在摩托車尾部的排氣管旁聞汽油,以為,這樣可以聞到很多汽油味。沒想到根本沒有什麼美妙的氣味,只有使人窒息的怪味,讓作者很難受。

其實,做笨事並不奇怪,聰明人也做過笨事,但改掉以後你還是聰明人。就這件狼狽而滑稽的事,讓作者明白了一個簡單的道理,做什麼事都要想好了再做,不要做得太過分,不然會很可笑。聰明人和笨人的區別在於:聰明人做了笨事之後會改,而笨人則屢錯屢做,永遠笨頭笨腦地錯下去。我可不要做一個笨頭笨腦的孩子。


童年笨事讀後感(三)

童年時曾經認為世界上所有的動物都可以由人來飼養,而且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從小養到大,就像人一樣,搖籃裡不滿一尺長的小小嬰兒總能長成頂天立地的大巨人,連螞蟻也不例外。在歌裡唱過“小螞蟻,愛勞動,一天到晚忙做工”,所以我對地上的螞蟻特別有好感,常常趴在牆角或者路邊仔細觀察它們的活動,看它們排著隊運食物,和比它們大無數倍的爬蟲和飛蟲們作戰……大約是五歲的時候,有一天我和妹妹忽發奇想:為什麼不能把螞蟻們放到玻璃瓶裡養起來呢?像養小雞小鴨那樣養它們,給它們吃,給它們喝,它們一定會長大,長得比蟋蟀和蟈蟈們還要大。

這件事情並不複雜。找一個有蓋的玻璃藥瓶,然後將螞蟻捉到瓶子裡,我們一共捉了十五隻螞蟻,再旋緊瓶蓋。這樣,這十五隻螞蟻便有了一個透明整潔的新家。我和妹妹興致勃勃地觀察螞蟻們在瓶子裡的動靜,只見它們不停地搖動著頭頂的兩根觸鬚,急急忙忙地在瓶子裡上下來回地走動,似乎在尋找什麼。我想它們大概是餓了,便旋開瓶蓋投進一些飯粒,可它們卻毫無興趣,依然驚惶不安地在瓶裡奔跑。它們肯定在用它們的語言大聲喊叫,可惜我聽不見……第二天早晨起來,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玻璃瓶裡的螞蟻。只見那十五隻螞蟻橫七豎八躺在瓶底下,安安靜靜地一動也不動,它們全都死了。我和妹妹很是傷心了一陣,想了半天,得出結論:是因為藥瓶裡不透氣,螞蟻們是悶死的。

原因既已找到,新的辦法便隨之而來。我找來一隻火柴盒子,準備為螞蟻們做一個新居。怕它們再悶死,()我命令妹妹用大頭針在火柴殼上紮出一些小洞眼透氣。當時已是深秋,天氣有些冷,於是妹妹又有新的擔憂:“火柴盒裡很冷!螞蟻要凍死的!”對,想辦法吧。在妹妹的眼裡,我這個比她大一歲的哥哥是無所不能的。我果然想出辦法來:從保暖用的草飯窩裡抽出幾根稻草,用剪刀將稻草剪碎後裝到火柴盒裡,這樣,我們的螞蟻客人就有了一個又透氣又暖和的新窩了。我和妹妹又抓來一些螞蟻並放進火柴盒裡,還放進一些餅乾屑,我們相信螞蟻們會喜歡這個新家。遺憾的是不能像玻璃瓶一樣在外面可以觀察它們了,但可以用耳朵來聽,把火柴盒貼在耳朵上,以聽見它們的腳步聲,這些窸窣的聲音極其輕微,必須在夜深人靜時聽,而且要平心靜氣地聽。在這若有若無的微響中,我曾經有過不少奇妙的遐想,我仿佛已看見那些快樂的小螞蟻正在長大,它們長出了美麗的翅膀,像一群威風凜凜的大蟋蟀……

然而我們的試驗還是沒有成功。不到兩天時間,火柴盒裡的螞蟻們全都逃得無影無蹤。我也終於明白,螞蟻們是不願意被關起來的,它們寧可在牆角、路邊和野地裡辛辛苦苦地忙碌搏鬥,也不願意在人們為它們設置的安樂窩裡享福。對它們來說,沒有什麼比自由的生活更為可貴。

這正是人生的縮影,時間是那樣的有條不紊,時間是那樣的客觀,他不會因為浪費而少給你一些,也不會因為你珍惜而多給你一些,如果不珍惜,匆匆之間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

在這部充滿童話色彩的電影中,我們欣賞到了輕鬆搞笑的畫面,一個小孩的心被塑造得活靈活現。同時,這部影片似乎蘊含著一個道理:人要珍惜時間,也要把問題想清楚才能下結論,只是誇張了一些罷了。這使我感到了人生中時間的重要,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

童話小王子讀後感(一)

許多人提到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時,都會選擇一本童話;因為我們內心深處總是有著一份對美麗童年的渴望。我鍾情于聖埃克蘇佩里的《小王子》,一部不足五萬字的童話。

故事很簡單,沒有勇士屠龍的驚險畫面,也沒有王子與公主的豪華婚宴,由小王子與他的美麗、驕傲的玫瑰發生了感情糾葛負氣出走開始,然後寫他在各星球中間漫遊,分別造訪了國王、愛虛榮的人、酒鬼、商人、點燈人和地理學家的星球,最後降臨到地球上與狐狸、毒蛇相識。作品以很大的篇幅寫了小王子在眾星球和地球上的遊歷,這實際是進一步展示大人們在世俗生活中多麼的走火入魔、迷途忘返的情形。以從外星球來的小王子為視角,這些人的滑稽和荒唐被放大了,產生了陌生化的效果。細想一下,這真是一個絕妙的視角。

生活中最重要最本質的東西,不是我們能用金錢在商店裡輕易獲得的。這個故事讓我們瞭解到那些最簡單的快樂和最純樸的情感。快樂的來源有時只是一朵小花兒,或者,只是一滴晶亮透明的水滴,卻永遠不會是我們每日裡忙的數字的堆加。我們忘記了很多我們小時候相信的東西,曾經的理想和曾經的美夢。在成年的人世界裡,有誰還相信著童話呢?生活的芬芳來自于它與自然的接近,人生的美好來自於它能領悟生活的真諦。

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事蒙蔽了我們的雙眼,但沒有了雙眼,心仍是亮的。眼睛是什麼也看不見的,應該用心靈去尋找。遠方的曙光,你的心是否感受到了?


童話小王子讀後感(二)

這本書以前我在高中的時候讀過,其實它是一個中篇童話,聖—埃克絮佩里著。聖—埃克絮佩里是法國著名的飛行員兼作家。他參加過兩次世界大戰,和戰友亨利·吉約梅等人一起開闢過從非洲到拉美的國際航線。1944年7月31日,他執行偵察任務時,消失在地中海上空,再也沒有回來。

聖—埃克絮佩里在這部童話小說裡,通過一顆小星球上的一個小王子旅行宇宙的經歷,表達了對人類“童年”消逝的無限感歎。小王子在旅途中到過六個星球,碰到過一個目空一切的國王,一個愛慕虛榮的人,一個消磨光陰的酒鬼,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一個循規蹈矩的點燈人和一個學究式的地理學家,最後才到達地球。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視出這些大人們的空虛、盲目和愚妄,用淺顯天真的語言寫出了人類的孤獨寂寞、沒用根基隨風流浪的命運。同時,也表達出作者對金錢關係的批判,對真善美的謳歌。

故事裡一隻狐狸說過這樣一句富有哲理的話:只有心靈才能洞察一切,本質的東西肉眼是看不見的。狐狸告訴小王子,在茫茫的宇宙中,因為有一朵玫瑰花存在,你曾經為她澆過水、除過蟲,和她有著心靈的感應,所以宇宙就完全不同了。世界上有千千萬萬數也數不清的玫瑰花,它們看上去沒有什麼不同,但因為有了心靈,你的那朵就和別的有了千差萬別,所有別的玫瑰花加在一起,也不能取代她。

我每一次讀《小王子》,都被這種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態度感動,多麼天真、幼稚,可又多麼純潔、真誠。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沒有靈魂的蒼蠅,喧鬧著,躁動著,聽不到靈魂深處真誠的低語。時光流逝,童年遠去,我們漸漸長大,歲月帶走了許許多多的記憶,也消蝕了心底曾經擁有的那份童稚的純真。我們沉溺于人世浮華,專注於利益法則,我們不顧心靈的沉重的桎梏,可是愈如此,愈體驗到人生意義的虛無。讀大學時,我看了不少現代派的作品,裡面充滿了欲望、異化和夢魘,這些對世界險惡真實的寫照,看得人心裡充滿了卑瑣失望。但是,每次讀一遍《小王子》,就好像在清水中洗了個澡一般,心又重新變得剔透明亮了。

後來,我漸漸發現,許多人提到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時,都會選擇一本童話,有安徒生、有格林,也有聖—埃克絮佩里。這些人有不同的經歷,不同的個性,但對童話的那份熱愛卻是相同的。童年雖然不會再回來,但在童話裡,我們卻可以找回那份童年的感覺。

我常常想,沒有人永遠童年,可是永遠有人童年。

沒有人永遠童年,可是我們可以永遠保持一份真純的童心。

沒有人永遠童年,可是我們對童年的渴望永遠。

永遠的童話我們永遠去讀。


童話小王子讀後感(三)

一份獻給逐漸長大的自己的童話。——前言

一直都聽說過有本書以“獻給大人的童話”而聞名,也曾在過去的某個暑假將它翻閱過,但那時年紀尚幼的自己匆匆翻閱過,便將它閒置於旁。如今再次重拾起這本童話,細細閱讀過後,卻不免被其間溫和的文字所打動。

這本書就是《小王子》。

《小王子》的總共字數並不多,僅僅五萬多字,讀的快的話也許只要一兩個小時就能讀完。但一本童話的好壞不是能依靠它的字數所決定的,而閱讀這件事也不是依靠閱讀時間長短作為目的的。我讀了《小王子》,被它簡單的文字所打動,開始相信世界上曾經存在過這麼一位小王子,或者說,開始認真地認為每一個孩子曾經都是小王子,包括我自己。

什麼是存在呢?《小王子》認為大人和小孩認定東西的存在是不同的,大人他們看得見一幢價值十萬法郎的房子,()卻不明白一幢“用玫瑰色的磚蓋成的漂亮的房子,它的窗戶上有天竺葵,屋頂上還有鴿子……”好在哪裡。我認為,大人未必不知道這棟房子有多麼的美麗,或許大人認為這種想像實在不如一句房子的價值來的簡潔並具有說服力。大人總是有很多事要忙的,就好比一個實幹家。那我現在是大人還是孩子呢?我是孩子,我仍舊喜歡午後的陽光,喜歡在躺椅上望著藍天白雲發呆,並不認為這是一種毫無意義的行為;我是大人,我不再喜歡踩水塘,反而會小心翼翼避開雨後地面上的每一個小小的水面,為了不弄濕自己的鞋子和褲腳。我到底是大人還是孩子呢?

《小王子》中還令我思考並感到溫暖的,就是小王子與狐狸之間的互相馴養。小狐狸認為,麥子對它來說,一點用也沒有。但是,小王子有著金黃色的頭髮。小王子馴養了它,所以只要看到了金黃色的麥子,它就會想起小王子。而且,它甚至會喜歡那風吹麥浪的聲音……這是一種馴養,但與其說是一種馴養,倒不如說它是一種更為美妙的存在,愛。不就是這樣嗎?愛情,就是遇到一個人,願意被他/她馴養。

對於處於大人和小孩分界線的我來說,這本翻閱過兩次的童話給我帶來許多不同的思考與感悟。當然我不是說我在看了《小王子》後要怎樣地批判大人,事實上,每一個大人都是由孩子轉變過來的,每一個孩子最終都會變成大人的,但是總有些東西想要我們記住,比如:那些屬於孩子們的,也可以屬於大人的,童真。

童年笨事讀後感(一)

每個人都有童年。在童年裡,多多少少會做一些可笑、愚笨的事。今天,我讀了一篇趙麗宏的散文——《童年笨事》。

這篇文章講述了三件作者小時候做過的蠢事。其中我做喜歡的是“追‘屁’”。

作者小時候特別喜歡聞汽油味。表哥說,汽車的尾氣就是汽車放的屁。一次作者為了追摩托車的屁,趴在摩托車的排氣孔邊等著車發動。結果“轟”地一下,車發動了,一股濃煙把他嗆得不行,還把臉熏得烏黑,逗得路人哈哈大笑。美妙的汽油味從此變得令他嘔吐。後來,他就總結出了一條經驗:任何事情,做得過分以後,都會變的荒唐。

所有人在小時候都做過“童年笨事”。這並不代表他們都是笨人,只因為兒時太天真。真正的聰明人和笨人的區別是聰明人做了笨事後會改,並從中悟出道理。而笨人則會一隻笨下去。

作者就是與聰明的一類他做了笨事會吸取經驗,不再犯同樣的錯誤,這樣才算聰明。在生活中我們不該也這樣嗎?一個人不能在同一個地方摔兩次跤,只有懂得改正的人才會成功。


童年笨事讀後感(二)

今天,我讀了趙力宏的《童年笨事》深有感觸。

這個文章主要寫了:作者小時候做的一件笨事—“追屁”。其實“追屁”就是聞汽油味。有一次,作者趴在摩托車尾部的排氣管旁聞汽油,以為,這樣可以聞到很多汽油味。沒想到根本沒有什麼美妙的氣味,只有使人窒息的怪味,讓作者很難受。

其實,做笨事並不奇怪,聰明人也做過笨事,但改掉以後你還是聰明人。就這件狼狽而滑稽的事,讓作者明白了一個簡單的道理,做什麼事都要想好了再做,不要做得太過分,不然會很可笑。聰明人和笨人的區別在於:聰明人做了笨事之後會改,而笨人則屢錯屢做,永遠笨頭笨腦地錯下去。我可不要做一個笨頭笨腦的孩子。


童年笨事讀後感(三)

童年時曾經認為世界上所有的動物都可以由人來飼養,而且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從小養到大,就像人一樣,搖籃裡不滿一尺長的小小嬰兒總能長成頂天立地的大巨人,連螞蟻也不例外。在歌裡唱過“小螞蟻,愛勞動,一天到晚忙做工”,所以我對地上的螞蟻特別有好感,常常趴在牆角或者路邊仔細觀察它們的活動,看它們排著隊運食物,和比它們大無數倍的爬蟲和飛蟲們作戰……大約是五歲的時候,有一天我和妹妹忽發奇想:為什麼不能把螞蟻們放到玻璃瓶裡養起來呢?像養小雞小鴨那樣養它們,給它們吃,給它們喝,它們一定會長大,長得比蟋蟀和蟈蟈們還要大。

這件事情並不複雜。找一個有蓋的玻璃藥瓶,然後將螞蟻捉到瓶子裡,我們一共捉了十五隻螞蟻,再旋緊瓶蓋。這樣,這十五隻螞蟻便有了一個透明整潔的新家。我和妹妹興致勃勃地觀察螞蟻們在瓶子裡的動靜,只見它們不停地搖動著頭頂的兩根觸鬚,急急忙忙地在瓶子裡上下來回地走動,似乎在尋找什麼。我想它們大概是餓了,便旋開瓶蓋投進一些飯粒,可它們卻毫無興趣,依然驚惶不安地在瓶裡奔跑。它們肯定在用它們的語言大聲喊叫,可惜我聽不見……第二天早晨起來,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玻璃瓶裡的螞蟻。只見那十五隻螞蟻橫七豎八躺在瓶底下,安安靜靜地一動也不動,它們全都死了。我和妹妹很是傷心了一陣,想了半天,得出結論:是因為藥瓶裡不透氣,螞蟻們是悶死的。

原因既已找到,新的辦法便隨之而來。我找來一隻火柴盒子,準備為螞蟻們做一個新居。怕它們再悶死,()我命令妹妹用大頭針在火柴殼上紮出一些小洞眼透氣。當時已是深秋,天氣有些冷,於是妹妹又有新的擔憂:“火柴盒裡很冷!螞蟻要凍死的!”對,想辦法吧。在妹妹的眼裡,我這個比她大一歲的哥哥是無所不能的。我果然想出辦法來:從保暖用的草飯窩裡抽出幾根稻草,用剪刀將稻草剪碎後裝到火柴盒裡,這樣,我們的螞蟻客人就有了一個又透氣又暖和的新窩了。我和妹妹又抓來一些螞蟻並放進火柴盒裡,還放進一些餅乾屑,我們相信螞蟻們會喜歡這個新家。遺憾的是不能像玻璃瓶一樣在外面可以觀察它們了,但可以用耳朵來聽,把火柴盒貼在耳朵上,以聽見它們的腳步聲,這些窸窣的聲音極其輕微,必須在夜深人靜時聽,而且要平心靜氣地聽。在這若有若無的微響中,我曾經有過不少奇妙的遐想,我仿佛已看見那些快樂的小螞蟻正在長大,它們長出了美麗的翅膀,像一群威風凜凜的大蟋蟀……

然而我們的試驗還是沒有成功。不到兩天時間,火柴盒裡的螞蟻們全都逃得無影無蹤。我也終於明白,螞蟻們是不願意被關起來的,它們寧可在牆角、路邊和野地裡辛辛苦苦地忙碌搏鬥,也不願意在人們為它們設置的安樂窩裡享福。對它們來說,沒有什麼比自由的生活更為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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