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才是最好的嗎?無論是物還是人,一旦得到了,人們往往覺得是理所當然的、應該的,實則上在你還沒得到之前,也是極其渴望的,因為人都有喜新厭舊的心理;因為人都有不斷上漲的欲望,所以在得到了之後,就很容易忽略現在擁有的一切,也不會去珍惜,這也並沒有什麼不好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正是人類這種喜新厭舊的心理和不斷上漲的欲望,推進了新事物的發展和促使了社會的進步!”
只是我們要深刻地明白:一個物品也好,一段愛情也罷,只要是你的,就應該萬分珍惜,在珍惜的同時能夠建立自己正確的認知能力和價值觀。
那麼在物質和愛情當中,什麼才是正確的認知能力和價值觀呢?
比如,你想得到一件物品,那麼你就應該結合自身的經濟能力去追求;比如,你看到別的情侶、夫妻很幸福,那麼你就應該努力去營造你和愛人之間的關係;再比如,你結婚了,可是你卻想著對得不到的那個人更喜歡了,這個時候你就應該及時斷絕自己的這種念想,這種念想是很不健康的,它也是蒙蔽你雙眼的一種念想,這種念想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說是你主觀的臆斷和幻想出來的東西,並不實際。
這讓我想起了卞之琳的《斷章》,“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其實是一個道理來的。大致的意思就是:“你在橋上看到的風景和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
你羡慕他,他羡慕你,你在想“是不起在樓上看風景更有意境呢?而他在想“或許在橋上看才更有意境呢?”
這跟我們對自己喜歡的人,但是又得不到的人,有著異曲同工之處。為什麼人總會有這種思想呢?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不甘心、不死心,貪婪的心理。有這種思想和幻想的人,其實是不甘心失去一個自己喜歡的人,雖然身邊有一個至愛的ta了,可是人的根本欲望是貪婪型的,所以是人都想對自己喜歡的人,有種佔有的心理。
二、“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在大多情況下,其實人對得不到的東西有著一股蠢蠢欲動的心理,對得不到的東西自我主觀臆斷和想像,都是錯誤的或者憑空想像出來的。
人最不缺乏的就是想像了,人總是對得不到的人,賦予了ta無限美好的想像,這種想像是脫離現實生活中的實際意義的;這種想像想出來的東西其實就是一種假像。
它沒有現實生活的觸碰和交流,
或許你也會拿身邊的ta和你得不到的那個人對比,這一對比,落差感也就出來了,因為你把得不到的那個人想得太完美了,從而顯得你身邊的這個人毛病、問題都很多。
這是很愚蠢的一種對比想法,有這種想法的人應該及早認識到,並改正自己不正確的認認知能力。
那些對得不到的人,更喜歡的人,需要從以上兩個方面去分析和調整自己,讓自己有更多的時間去愛身邊的人,對於那些不切實際的幻想還是果斷地拋棄吧。
因為幸福的愛情,是需要精神和靈魂都忠貞不渝的。只有這樣對方才能感覺到你的愛是滾燙的、是熱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