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嫻:Baby,期限是用來延遲的
R說她跟她的初戀情人相識于十七年前,七年之後,他們分手了。在分開的十年裡,他們各自組織家庭。兩年前,她跟丈夫離婚,跟他愛火重燃。他答應她,當經濟情況穩定之後,他會跟太太離婚,和她一起生活。
她很愛他,可是,她已經三十五歲了。她不知道應不應該等下去。她給他一個期限,要他在年底之前作出決定。過了期限,她就不等了。
她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做錯。她應該給他一個期限嗎?
本來,愛是不應該有期限的。我不能說:“我只愛你愛到某一天。”然而,青春卻是有期限的,生命也有期限。
R,我不能告訴你,你應不應該等下去,我負不起這個責任。曾幾何時,我們但願我愛一個人只愛到某一天,然後,我含淚離開。既然我們無法一起生活,我不想你痛苦。
然而,到了那一天,有多少人真的能夠做到?
愛情裡的所謂期限,都是用來延遲的。我很想不等你了,我卻捨不得走。我知道我會老,我卻捨不得放手。為什麼要有期限?因為我擔心我做不到。
Baby,那些期限,是我用來騙()自己的。
張小嫻:不變心的情人
我們常常問自己愛的人:
“你會不會變?”
我們害怕他會變心。我們害怕愛情會變。
首先改變的往往不是一個人的心,而是他對事情的看法。
兩個人相愛的時候:大家對事情的看法幾乎是一致的。
然而,當其中一方成長得比較快,兩個人對事情的看法開始有點差異。以前,當他說:“我覺得這件事情——”她會點頭同意,說:“對呀,我也這樣認為。”
現在,當他說:“我覺得這件事情——”的時候,她會搖頭說:“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他,她不再崇拜他,不再欣賞他,不再像以前那麼愛他。其實她還是愛著他,她沒改變,只是她對事情的看法改變了,而他卻沒有改變。兩個人的差異愈來愈大,對事情的看法愈來愈不一樣,她開始重新考慮他是否是那個陪她一起走人生路的人。她對他的愛漸漸改變(),她的心開始變了。
先變的不是愛情,而是觀點。
重新欣賞改變了的對方。
張小嫻: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間中會收到一些新移民的來信,她們都是從大陸來香港定居的年輕女子。她們相同的煩惱是來了香港之後。卻愛上了身在大陸的男人。她們的家人知道了。十分不滿。尤其是她們的媽媽,更大力反對。做媽媽的無法接受一家人千辛萬苦,終於來到香港,自己的女兒卻走回頭路,愛上大陸人。她帶著女兒來香港,是希望她嫁給香港人,她竟然愛上大陸人,真是太不自愛。
這些女孩也有自己的苦衷。她們不適應香港的生活,不敢高攀香港的男人,但又明白媽媽是為她好。要她跟男朋友分手。她絕對捨不得,她和他是生死不渝的。
不要忘記,王菲是個經濟獨立的女人。你想家人尊重你的愛情,就要經濟獨立。經濟獨立不是說你每月有固定的薪水,而是說你將來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去後悔。
你們聲聲矢志不渝。山盟海誓,聽起來很感人,但是光說不做是沒有用的。愛情既然這麼偉大,那就請你努力。當你有本事,你要嫁給非洲土著也沒有人敢看不起你。不必現在就煩惱應該要媽媽還是要大陸的男朋友。做錯了抉擇並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是你做錯了抉擇之後沒()有能力重新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