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您好!我今年42歲,因為和前夫感情不合離異了,有一個17歲的男孩,和前夫一起生活。我後來又找了一個物件,比我小3歲,物件沒有結過婚,
我物件沒有孩子,我婆婆說你不生孩子嗎?她接受不了我不要孩子的事實。我覺得我已經有一個孩子了,而且這把年紀不適合再生孩子了。
我不怎麼愛幹活 ,對象說我也不用幹,他都願意為我分擔,可是,婆婆就是不滿意,處處找我麻煩,我怎麼辦?
解答:
你離過婚,又找了這個老公還是未婚的,沒有孩子。你的婆婆當然希望你們有一個孩子了,這個是老人的心願,應該理解。
至於婆媳關係的問題,處理需要一些計較,既然你都嫁到了這個家庭,就應該儘快適應這個家裡的一切。
多幹點活兒,多和婆婆說說心裡話,隨著時間推移,我相信你們的關係會有所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