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就是通過法律的途徑結束婚姻關係。只要你想通過法律的途徑,對於一些相關部門可以處理的結束夫妻間關係的事件,
首先需要向有關機構遞交《民事訴狀》。
在確定什麼時候開庭後,提前三天通知男女雙方。開庭後,首先進行的不是審理案件,而是進行雙方調解,調解失敗後,依據相關法律判決。程式比較簡單的,會在三個月之內審結,而普通的則會在六個月內申結。有特殊情況的經院長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可以延長至半年。不認同這次判決的,可向上一級的法院提起訴訟。
再次審理,要求在三個月內結束,
自願離婚就比較簡單了。在生活中,根據相關規定,夫妻二人和平分手的,須到相關部門協議離婚。在戶籍所在地即可辦理。首先,需要申請。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出於自願的。
第二步是審查,相關部門對離婚申請根據相關規定認真核實,審查的主要內容有雙方離婚意願是否均為自願,在子女撫養、經濟財產及債務方面等處理是否合理。
第三步,經核查各項材料均為屬實並符合規定的,給予批准。有關部門在一個月之內要登記完善,並將離婚證分發到雙方手中,收回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