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子愷:華瞻的日記
一
隔壁二十三號裡的鄭德菱,這人真好!今天媽媽抱我到門口,我看見她在水門汀上騎竹馬。她對我一笑,我分明看出這一笑是叫我去一同騎竹馬的意思。我立刻還她一笑,表示我極願意,就從母親懷裡走下來,和她一同騎竹馬了。兩人同騎一枝竹馬,我想轉彎了,她也同意;我想走遠一點,她也歡喜;她說讓馬兒吃點草,我也高興;她說把馬兒系在冬青上,我也覺得有理。我們真是同志的朋友!興味正好的時候,媽媽出來拉住我的手,叫我去吃飯。我說:“不高興。”媽媽說:“鄭德菱也要去吃飯了!”果然鄭德菱的哥哥叫著“德菱!”也走出來拉住鄭德菱的手去了。
當我們將走進各自的門口的時候,她回頭向我一看,我也回頭向她一看,各自進去,不見了。我實在無心吃飯。我曉得她一定也無心吃飯。不然,何以分別的時候她不對我笑,而且臉上很不高興呢?我同她在一塊,真是說不出的有趣。吃飯何必急急?即使要吃,盡可在空的時候吃。其實照我想來,象我們這樣的同志,天天在一塊吃飯,在一塊睡覺,多好呢?何必分作兩家?即使要分作兩家,反正爸爸同鄭德菱的爸爸很要好,媽媽也同鄭德菱的媽媽常常談笑,盡可你們大人作一塊,我們小孩子作一塊,不更好麼?
這“家”的分配法,不知是誰定的,真是無理之極了。
我最歡喜鄭德菱。她同我站在地上一樣高,走路也一樣快,心情志趣都完全投合。寶姊姊或鄭德菱的哥哥,有些不近情的態度,我看他們不懂。大概是他們身體長大,稍近于大人,所以心情也稍象大人的無理了。寶姊姊常常要說我“癡”。我對爸爸說,要天不下雨,好讓鄭德菱出來,寶姊姊就用指點著我,說:“瞻瞻癡!”怎麼叫“癡”?你每天不來同我玩耍,挾了書包到學校裡去,難道不是“癡”麼?爸爸整天坐在桌子前,在文章格子上一格一格地填字,難道不是“癡”麼?天下雨,不能出去玩,不是討厭的麼?我要天不要下雨,正是近情合理的要求。我每天晚上聽見你要爸爸開電燈,爸爸給你開了,滿房間就明亮;現在我也要爸爸叫天不下雨,爸爸給我做了,
啊!我很少知己!我很寂寞!母親常常說我“會哭”,我哪得不哭呢?
二
今天我看見一種奇怪的現狀:
吃過糖粥,媽媽抱我走到吃飯間裡的時候,我看見爸爸身上披一塊大白布,垂頭喪氣地朝外坐在椅子上,一個穿黑長衫的麻臉的陌生人,拿一把閃亮的小刀,竟在爸爸後頭頸裡用勁地割。
更可怪的,媽媽抱我走到吃飯間裡的時候,她明明也看見這爸爸被割的駭人的現狀。然而她竟毫不介意,同沒有看見一樣。寶姊姊挾了書包從天井裡走進來,我想她見了一定要哭,誰知她只叫一聲“爸爸”,向那可怕的麻子一看,就全不經意地到房間裡去掛書包了。前天爸爸自己把手指割開了,他不是大叫“媽媽”,立刻去拿棉花和紗布來麼?今天這可怕的麻子咬緊了牙齒割爸爸的頭,何以媽媽和寶姊姊都不管呢?
我真不解了。可惡的,是那麻子。他耳朵上還夾著一支香煙,同爸爸夾鉛筆一樣。
後來爸爸挺起眼睛叫我:“華瞻,你也來剃頭,好否?”
爸爸叫過之後,那麻子就抬起頭來,向我一看,露出一顆閃亮的金牙齒來。我不懂爸爸的話是甚麼意思,我真怕極了。我忍不住抱住媽媽的項頸而哭了。這時候媽媽、爸爸和那個麻子說了許多話,我都聽不清楚,又不懂。只聽見“剃頭”,“剃頭”,不知是甚麼意思。我哭了,媽媽就抱我由天井裡走出門外。走到門邊的時候,我偷眼向裡邊一望,從窗縫窺見那麻子又咬緊牙齒,在割爸爸的耳朵了。
門外有學生在拋球,有兵在體操,有火車開過。媽媽叫我不要哭,叫我看火車。我懸念著門內的怪事,沒心情去看風景,只是憑在媽媽的肩上。
我恨那麻子,這一定不是好人。我想對媽媽說,拿棒去打他。然而我終於不說。因為據我的經驗,大人們的意見往往與我相左。他們往往不講道理,硬要我吃最不好吃的“藥”,硬要我做最難當的“洗臉”,或堅不許我弄最有趣的水、最好看的火。今天的怪事,他們對之都漠然,意見一定又是與我相左的。我若提議去打,一定不被贊成。橫豎拗不過他們,算了罷。我只有哭!最可怪的,平常同情於我的弄水弄火的寶姊姊,今天也跳出門來笑我,跟了媽媽說我“癡子”。
我只有獨自哭!有誰同情於我的哭呢?
到媽媽抱了我回來的時候,我才仰起頭,預備再看一看,這怪事怎麼樣了?那可惡的麻子還在否?誰知一跨進牆門檻,就聽見“拍,拍”的聲音,走進吃飯間,我看見那麻子正用拳頭打爸爸的背。“拍,拍”的聲音,正是打的聲音。可見他一定是用力打的,爸爸一定很痛。然而爸爸何以任他打呢?媽媽何以又不管呢?我又哭。媽媽急急地抱我到房間裡,對娘姨講些話,兩人都笑起來,都對我講了許多話。然而我還聽見隔壁打人的“拍,拍”的聲音,無心去聽她們的話。
爸爸不是說過“打()人是最不好的事”麼?那一天軟軟不肯給我香煙牌子,我打了她一掌,爸爸曾經罵我,說我不好;還有那一天我打碎了寒暑表,媽媽打了我一下屁股,爸爸立刻抱我,對媽媽說“打不行。”何以今天那麻子在打爸爸,大家不管呢?我繼續哭,我在媽媽的懷裡睡去了。
我醒來,看見爸爸坐在披雅娜①旁邊,似乎無傷,耳朵也沒有割去,不過頭很光白,象和尚了。我見了爸爸,立刻想起了睡前的怪事,然而他們——爸爸、媽媽等——仍是毫不介意,絕不談起。我一回想,心中非常恐怖又疑惑。明明是爸爸被割項頸,割耳朵,又被用拳頭打,大家卻置之不問,任我一個人恐怖又疑惑。
唉!有誰同情於我的恐怖?有誰為我解釋這疑惑呢?
豐子愷:憶兒時
一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世的事。我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不但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就是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歡喜這暮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歡喜的,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裡去采葉,我與諸姊跟了去,去吃桑葚。蠶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我們吃飽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裡,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默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然過了幾天要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似乎以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用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姊不要吃的原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並壘起,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真是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姊,都像童話裡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所謂飼蠶,是養犯人;所謂繅絲,是施炮烙!原來當時這種歡樂與幸福的背景,是生靈的虐殺!早知如此,我決計不要吃他們的桑葚,枇杷,和軟糕了。近來讀《西青散記》,看到裡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姊弟相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於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歡喜用魚蝦之類。而對於蟹,尤其歡喜。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他的晚酌,時間總在黃昏。八仙桌上一盞洋油燈,一把紫砂酒壺,一隻盛熱豆腐乾的碎器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這印象在我腦中非常深,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然我歡喜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六個姊妹兄弟,都歡喜吃,也是為了父親歡喜吃的原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歡喜吃肉,而不歡喜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刺刺開手指,出血,而且挑剔得很不乾淨,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親說: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鬥……腳上的拳頭(即關節)裡的肉怎樣可以吃乾淨,臍裡的肉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上的骨可以拼成一隻很好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乾淨。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天井角裡的缸裡。經常總養著五六隻。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裡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隻半。尤其是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光下麵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談笑,看月,他們——父親和諸姊——直到月落時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姊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節季裡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受在蟹鬥裡,剝完之後,放一點薑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肴,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鬥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讚,又可以白口吃下餘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是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當時我們一家團欒之樂的背景,是殺生。我曾經做了殺生者的一分子,以承父親的歡娛。血食,原是數千年來一般人的習慣,然而殘殺生靈,尤其是殘殺生靈來養自己的生命,快自己的口腹,反求諸人類的初心,總是不自然的,不應該的。文人有贊詠吃蟹的,例如甚麼“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麼“秋深蟹正肥”,作者讀者,均囚於習慣,讚歎其風雅。倘質諸初心,殺蟹而持其螯,見蟹肥而起殺心,有甚麼美,而值得在詩文中贊詠呢?
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
小孩子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外他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家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伴侶中,王囝囝也特別對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談笑,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囝囝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裡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裡,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拉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歡喜吃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歡喜釣魚。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遊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甚麼“獨釣寒江雪”,甚麼“羊裘釣叟”,甚麼“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高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有所謂“遊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遊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
但是現在想想,不幸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王囝囝所照應我的,是教我殺米蟲,殺蒼蠅,以誘殺許多的魚。所謂“羊裘釣叟”,其實是一個穿羊裘的魚的誘殺者;所謂“遊釣之地”,其實就是小時候謀殺魚的地方,想起了應使人寒栗,還有甚麼高雅,甚麼可戀呢?
“殺”,不拘殺甚麼,總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暈腥,都是掩耳盜鈴。如果親眼看見豬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絲。
殺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動人的公憤,而殺蠶,殺蟹,殺魚反可有助人的歡娛,同為生靈的人與蠶蟹魚的生命的價值相去何遠呢?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
我想對媽媽說,拿棒去打他。然而我終於不說。因為據我的經驗,大人們的意見往往與我相左。他們往往不講道理,硬要我吃最不好吃的“藥”,硬要我做最難當的“洗臉”,或堅不許我弄最有趣的水、最好看的火。今天的怪事,他們對之都漠然,意見一定又是與我相左的。我若提議去打,一定不被贊成。橫豎拗不過他們,算了罷。我只有哭!最可怪的,平常同情於我的弄水弄火的寶姊姊,今天也跳出門來笑我,跟了媽媽說我“癡子”。我只有獨自哭!有誰同情於我的哭呢?
到媽媽抱了我回來的時候,我才仰起頭,預備再看一看,這怪事怎麼樣了?那可惡的麻子還在否?誰知一跨進牆門檻,就聽見“拍,拍”的聲音,走進吃飯間,我看見那麻子正用拳頭打爸爸的背。“拍,拍”的聲音,正是打的聲音。可見他一定是用力打的,爸爸一定很痛。然而爸爸何以任他打呢?媽媽何以又不管呢?我又哭。媽媽急急地抱我到房間裡,對娘姨講些話,兩人都笑起來,都對我講了許多話。然而我還聽見隔壁打人的“拍,拍”的聲音,無心去聽她們的話。
爸爸不是說過“打()人是最不好的事”麼?那一天軟軟不肯給我香煙牌子,我打了她一掌,爸爸曾經罵我,說我不好;還有那一天我打碎了寒暑表,媽媽打了我一下屁股,爸爸立刻抱我,對媽媽說“打不行。”何以今天那麻子在打爸爸,大家不管呢?我繼續哭,我在媽媽的懷裡睡去了。
我醒來,看見爸爸坐在披雅娜①旁邊,似乎無傷,耳朵也沒有割去,不過頭很光白,象和尚了。我見了爸爸,立刻想起了睡前的怪事,然而他們——爸爸、媽媽等——仍是毫不介意,絕不談起。我一回想,心中非常恐怖又疑惑。明明是爸爸被割項頸,割耳朵,又被用拳頭打,大家卻置之不問,任我一個人恐怖又疑惑。
唉!有誰同情於我的恐怖?有誰為我解釋這疑惑呢?
豐子愷:憶兒時
一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世的事。我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不但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就是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歡喜這暮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歡喜的,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裡去采葉,我與諸姊跟了去,去吃桑葚。蠶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我們吃飽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裡,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默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然過了幾天要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似乎以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用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姊不要吃的原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並壘起,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真是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姊,都像童話裡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所謂飼蠶,是養犯人;所謂繅絲,是施炮烙!原來當時這種歡樂與幸福的背景,是生靈的虐殺!早知如此,我決計不要吃他們的桑葚,枇杷,和軟糕了。近來讀《西青散記》,看到裡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姊弟相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於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歡喜用魚蝦之類。而對於蟹,尤其歡喜。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他的晚酌,時間總在黃昏。八仙桌上一盞洋油燈,一把紫砂酒壺,一隻盛熱豆腐乾的碎器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這印象在我腦中非常深,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然我歡喜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六個姊妹兄弟,都歡喜吃,也是為了父親歡喜吃的原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歡喜吃肉,而不歡喜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刺刺開手指,出血,而且挑剔得很不乾淨,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親說: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鬥……腳上的拳頭(即關節)裡的肉怎樣可以吃乾淨,臍裡的肉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上的骨可以拼成一隻很好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乾淨。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天井角裡的缸裡。經常總養著五六隻。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裡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隻半。尤其是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光下麵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談笑,看月,他們——父親和諸姊——直到月落時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姊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節季裡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受在蟹鬥裡,剝完之後,放一點薑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肴,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鬥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讚,又可以白口吃下餘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是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當時我們一家團欒之樂的背景,是殺生。我曾經做了殺生者的一分子,以承父親的歡娛。血食,原是數千年來一般人的習慣,然而殘殺生靈,尤其是殘殺生靈來養自己的生命,快自己的口腹,反求諸人類的初心,總是不自然的,不應該的。文人有贊詠吃蟹的,例如甚麼“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麼“秋深蟹正肥”,作者讀者,均囚於習慣,讚歎其風雅。倘質諸初心,殺蟹而持其螯,見蟹肥而起殺心,有甚麼美,而值得在詩文中贊詠呢?
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
小孩子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外他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家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伴侶中,王囝囝也特別對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談笑,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囝囝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裡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裡,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拉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歡喜吃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歡喜釣魚。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遊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甚麼“獨釣寒江雪”,甚麼“羊裘釣叟”,甚麼“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高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有所謂“遊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遊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
但是現在想想,不幸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王囝囝所照應我的,是教我殺米蟲,殺蒼蠅,以誘殺許多的魚。所謂“羊裘釣叟”,其實是一個穿羊裘的魚的誘殺者;所謂“遊釣之地”,其實就是小時候謀殺魚的地方,想起了應使人寒栗,還有甚麼高雅,甚麼可戀呢?
“殺”,不拘殺甚麼,總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暈腥,都是掩耳盜鈴。如果親眼看見豬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絲。
殺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動人的公憤,而殺蠶,殺蟹,殺魚反可有助人的歡娛,同為生靈的人與蠶蟹魚的生命的價值相去何遠呢?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