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兩個人結婚是法律上承認的一種關係,並承諾了保護政策,但是法律對於婚外戀是沒有嚴格的定義和制裁方法的,所以很多時候婚外戀都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兩個人結婚走到一起,
因為一個人在自己的婚姻中感受不到存在的意義,每天回來不是爭吵就是打架,覺得這樣的婚姻沒什麼意思,而婚外的某個人對自己很好,面對這樣大的誘惑,很容易就產生婚外戀。而這種局面是兩個人共同造成的,並不是哪一方的問題。
婚外戀發生以後,輿論自然是會傾向沒有發生婚外戀的一方,這個時候要不要挽回這個家庭的決定權都在這個人手上。
其實婚姻生活大多都是不如意的,如果兩個人還有感情,這段婚姻還是可以挽救的,如果沒有感情,那麼也不用堅持,直接結束這段感情就可以了,自己還能站在道德制高點來譴責這個發生了婚外戀的人。婚外戀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可怕,但也不是一個好解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