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時代吧變遷下,仿佛成為了愛情的速食。在破裂的婚姻中,終受到傷害的是孩子,他要面對父母的分離,甚至要面對雙方再各自組建新的家庭,
離婚後難的不是財產的分配,而是孩子的撫養權。婚姻法中關於孩子離婚後會判給誰並沒有硬性規定。不過一般來說,如果孩子比較小,判給媽媽的可能性就比較大,但是也不是確定的。
根據婚姻法裡的規定,兩周歲以內一般由母親扶養;孩子一般不會判給過錯方;要根據經濟情況,生活習慣等方面。總結來說就是哪一方對孩子的生活比較好法院一般會判給哪方,過錯方沒有權利權利扶養孩子。
當然,庭上的辯護也是很重要的,法官是根據你提供的材料來判定,他沒有辦法實地考察。所以如果你想爭取孩子,你就必須提供足夠的材料證明要如果孩子隨你生活,你的教育和你能提供給他的生存環境對孩子的成長更好。
有時候孩子太小還不明白離婚是什麼意思,這時候就需要你來告訴他了。有的家長怕孩子受到傷害,選擇對孩子隱瞞,兩個大人一起演戲來騙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孩子,寧願費心費力也不願意和孩子坦誠相待。
可是這樣真的是對的嗎?孩子們只是不懂可他們並不是傻。這樣的隱瞞總有一天會被發現,到時候就不是父母離婚這一件事了,而是父母聯手的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