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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集中時間和精力也是一種天才

王蒙:集中時間和精力也是一種天才

人們對天才有許多定義,有的說天才即勤奮,有的說天才是三分運氣七分汗水,都言之有理。但如果是我,如果淺薄如我都能有機會談天才的定義問題,我要說,天才即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具有正常智商的人,如能集中自己的時間與精力,全力做好一兩件事,而且是長期堅持不懈,一般都能做出不俗的成績,都能表現出相當的才具來。其實人與人的先天的差別很可能並不像想像的那麼大,人的能力其實是一個常數,大區別大變數在於你把時間、精力集中到了什麼地方,

看你的精神走了哪一“經”。集中畢生精力打橋牌、下圍棋、養蛐蛐、養蠍子、做泥人兒、捏面人兒、雕蟲雕龍,都能創造成績,都能當大師。可惜,多少人把自己的寶貴光陰寶貴青春寶貴精力用在無聊無益無意義無格調的事物上了!有的一輩子爭名奪利,有的一輩子勾心鬥角,有的一輩子家庭糾紛,有的一輩子吃喝玩樂、男男女女,有的一輩子計較得失,有的一輩子牢騷滿腹,有的一輩子幹什麼事都是五分鐘熱度,一輩子總在改換門庭……還能有多少時間集中精力工作學習奮鬥?

而所謂天才,常常在非專長方面的表現像是傻子,我很喜歡牛頓拿懷錶當雞蛋煮了,以及他要為兩隻貓挖兩個洞——他竟然不懂大貓雖然進出不了小洞,

小貓卻可以與大貓共用一個大洞的道理。這就對了,有所為有所不為,才能有為;有所知有所不知,才能()有知;有所長有所短,才能有長。任何正常的人只要肯集中時間精力做好一兩件事,都能顯現出過人的才智,都可能叩響天才的大門。

王蒙:人生總要有所珍視和眷戀

人生一世,總有個追求,有個盼望,有個讓自己珍視,讓自己嚮往,讓自己護衛,願意為之活一遭,乃至願意為之獻身的東西,這就是價值了。

有的人畢其一生,愛情、婚姻、家庭生活很不成功,該人雖然連聲咒駡愛情是騙人的鬼話,但仍然表現了他或她對於愛情的價值的體認與重視。之所以咒駡愛情,無非是由於他或她碰到的非其所愛罷了。有的人一輩子獻身某種事業,

特別是為全民族、為國為民為人類求解放求幸福的事業,他們的一生也是充實的,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價值取向。有了目標,有了準繩,有了意義,價值上確定而且充實的人,他們的一生也會是方向確定與內容充實的。

古今中外,有許多文人騷客,悲歎、揭穿、直至詛咒人生的消極面,他們痛心疾首於世界的悲慘,正說明了他們對於幸福和公正的渴求;他們描寫背叛、陰謀、虛偽和無恥,正說明了他們對於忠實、光明、真誠和尊嚴的嚮往;他們揭開某些人生的虛空、無聊、蒼白和黯淡,正說明了他們對於充實、價值、進取和積極有為的人生的期待。沒有理想,哪兒來的不滿?沒有追求,哪兒來的失望?沒有愛的幻想,

哪兒來的傷感怨懟?沒有對於友誼和心靈溝通的渴求,哪兒來的對於人情如紙的憤懣?說到底,正面的價值是不可回避的,嘲笑與否定一切是不可能的,月盈則虧,水滿則溢,嘲笑否定得緊了,也就同時否定和嘲笑了嘲笑與否定本身。

當然,許多價值觀念也有可能成為偏執,成為主觀的一廂情願,成為排除異己的獨斷論,成為邪教,成為恐怖法西斯主義。尤其是不同的價值觀會成為互相爭鬥的由頭……例如宗教戰爭,例如進行自殺式襲擊的恐怖分子。這樣,在認清在放棄一種偽價值的同時,價值真空,價值困惑,價值虛無的狀況就會氾濫和肆虐了。最近在電視節目中我看到三個16歲上下的少年,為了滿足哥們兒兩三千塊錢的需要,

竟然毫不在意地殺死了一個計程車的女司機。他們公然地談論他們的謀財害命的計畫,如談家常。我()也一次又一次地在電視新聞中看到惡性刑事罪犯在被處極刑時的滿不在乎的表情。可以想像我們這個民族當中的某些人哪怕是一小部分人,在經過了動盪、批判、鬥爭、轉變再轉變之後,上帝死了,理性死了,道德死了,科學死了,啟蒙與現代性也死了,孔子孟子死了,新左派自由派民主派西化派史達林派格瓦拉派原教旨派原紅衛兵派也全不靈了,於是在相互批判了個不亦樂乎的同時,是人們的價值系統的全面的與不間斷的崩塌,是價值真空與價值困惑使人變成非人的樣子:不負責任,厚顏無恥,反文明、冷血、殘酷、是非不明,
為小利而犯大罪……

我們可以有許多嘲諷,我們可以汲取許多經驗,不輕言絕對的價值,更不能以一己的價值取向為天下法,並以之剪裁世界。我們也許更應該多重視一點日常生活中的和平、善良、健康、正直……我們也許可以使我們的價值觀念中多一點人間性、世俗性,而不是必須有一個絕對的理念壓倒一切庸凡的東西。但這仍然是一種珍視,一種愛惜,一種眷戀,一種嚮往。經過了太多的動盪,經過了極大的代價的付出,我們仍然將建立起新的更現代更合乎理性也更能繼承和借鑒一切優秀的東西的價值系統和精神財富。如果這些東西什麼都沒有,只有嘲笑,只有看透,只有誰也不信,那還怎麼活下去呢?即使只是好死不如賴活著,不也還包含了一種對於生存的價值認定嗎?

王蒙:我的處世哲學

我沒有受過完好的學校教育,所讀書卷也很有限。有時承蒙不棄,被認為還有點什麼思想見解,並不隨波逐流也者,首先是得益於生活實踐的啟示與好學好問的感悟。

就是說,我承認“實踐出真知”的基本命題,同時也不否認基本之外的例外與變異。

馬上就是我的60歲生日了,積一個甲子之經驗,我能夠告訴讀者們一點什麼呢?

第一,不要相信簡單化。

我到處講一個意思:凡把複雜的問題說得小蔥拌豆腐一清二白者,皆不可信;凡把解決複雜的問題說得如同探囊取物,易如反掌者,皆不可信;凡把麻煩的事情說成是一念之差,說成是一人之過,以為改此一念或除此一人則萬事大吉者,皆不可信。

主要矛盾解決了,次要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說實話我這一輩子還沒怎麼碰到過這麼便宜的事情。大多數,絕大多數是主要矛盾解決了,次要矛盾反而更加突出激化、更加麻煩了。

所以我雖然讚揚針灸,卻不相信點穴和咒語。

我知道世上沒有萬能藥方,所以我也不為某味藥的失靈而氣惱或反目為仇。我常常不抱非分的期望,所以也很少過於悲觀絕望。

第二,不要相信極端主義與獨斷論。

世界上絕對不是只有黑白兩種顏色、善惡兩種品德、敵我兩種力量、正謬兩種主張、資無兩個階級。

要善於面對和把握大量的中間狀態、過渡狀態、無序狀態與自相矛盾的狀態、可調控狀態、可塑狀態等等。

世界上的事情絕對不是誰消滅了對方就可以天下太平光明燦爛。動不動把自己樹成正確正義一方,把對方扣成錯誤乃至敵對一方,動不動想搞大批判罵倒對方——不論是依勢的甲批乙還是迎潮的乙批甲,都帶有欺世盜名自我兜售的投機商味道與小兒科幼稚。要學會面對真正的大千世界而不是只“面對”被某種意圖或者理論過濾過改繪過的簡明掛圖。

在沒有絕對的把握的大量問題上,中道選擇是可取的,是經得住考驗的。

第三,不要被大話嚇唬住。不要被胡說八道嚇唬住。不要被旗號嚇唬住。

因了發明一句話而搞得所向披靡者,多半大有水分。大而無當的論斷下邊不知道有多少漏洞和虛應糊弄。

過猶不及。過於偉大或過於卑微,過於高明或過於愚蠢,過於奇特或過於陳舊的話語,都值得懷疑。

不要陷於標籤與旗號之爭,不要認為一劃類一戴帽子就可以做出價值判斷。不要以為一劃類一判決世界就井井有條了——多半是相反,更加歪曲了。

戴上桂冠的也可能狗屎,扣上屎盆子的也可能冤枉,這是一。桂冠云云可能本身就不可貴,盆子云云可能本身就不丟人,這是二。同一個類屬或概念之下可能掩蓋著各種不同的狀態以至於性質,這是三。你的分類法本身就沒有被證明過,你的劃類術又極低智商,因此不足為憑,這是四。

要善於使用概念而不是被概念所使用所主宰。

一般地說,在沒有足夠的根據的情況下,在常識與大言之間,我選擇前者。但我也絕不輕率地否定一種驚人高論。對後者我願意抱走著瞧的態度。

第四,不要搞排他,不要動不動視不同於自己的為異端。

特別是在文學與藝術問題上,以及在許多問題上,寧可相信別人與自己都是處於瞎子摸象的過程中,人們各有道理又各執一詞。世間的諸故事中,沒有比瞎子摸象的比喻更深刻更普遍更給人以教益的了。

所以,多年來我堅持一種說法:可以党同,慎於或不要伐異。最好是黨同喜異,党同學異。可以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不要王麻子剪刀別無分號。提倡多元互補,不要動不動搞你死我活。

我致力於提倡與樹立建設性的學術品格。多數情況下,我主張立字當頭,破在其中——立了正確的才能破除也等於破除或揚棄謬誤的。事實已經證明,沒有立即沒有建設的單純破壞,帶來的常常只能是失範、混亂、墮落,這種真空比沒有破以前還糟糕。

第五,所以我提倡理解,相信理解比愛更高。

甚至於批評謬誤,也要先理解對方,知道他是怎麼失足,怎麼片面而且膨脹的,知道他的局部的合理性乃至光彩照人與總體的荒謬性是怎麼表現與“結合”的。而不是簡單地把對方視如妖孽。沒有人有權力動不動把對立面視如妖孽、牛鬼蛇神。

我主張見到自己沒有見過或弄不清楚的事情先努力去理解它體味它,確有把握了,再批評它匡正它。我不贊成那種凡遇到自己不明白的東西就聲討一番,先判罪再找理由的惡習。自己弄不懂的東西不一定就壞,對於自己鬧不明白的東西明智的做法是一看二研究,不行就先掛起來。

所謂理解也就是弄清真相的意思,先弄清真相再做出價值判斷,這是最根本的原則。先做出價值判斷再去過問真相,乃至永不去過問真相,這是聰明的白癡的突出標誌。

任何人試圖以真理裁判道德裁判者自居,以救世主自居,眾人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不要隨便信他。

所以我提倡費厄潑賴,我不相信魯迅的原意是讓人們無止無休地殘酷鬥爭下去。

所以我贊成不搞無謂的爭論,對於花樣翻新的名詞口號,對於熱點熱門,對於咋咋呼呼,我常常抱不為所動所怒,靜觀其變,不信其邪,言行對照,比較分析的態度。

所以我常常懷疑關於自己已經發現終極真理的自我作古的宣告。

第六,我承認特例,但更加重視常態;我夢想某種瞬間,但更重視經常;我不相信用特例和瞬間來否定常態和一般的矯情。不管這種矯情以什麼樣的大言的形式出現。

所以我原諒乃至常常同情凡俗(),認為適度的寬容是必要的。

待人,我喜歡務實態度,我寧願假定人是有缺點的,多數是平庸的。平庸不是罪,通俗不是罪,對於有毛病的人不必嫉惡如仇。利己也不是罪,但是不能害人。害人害國,只知謀私利,我很討厭。

不也還包含了一種對於生存的價值認定嗎?

王蒙:我的處世哲學

我沒有受過完好的學校教育,所讀書卷也很有限。有時承蒙不棄,被認為還有點什麼思想見解,並不隨波逐流也者,首先是得益於生活實踐的啟示與好學好問的感悟。

就是說,我承認“實踐出真知”的基本命題,同時也不否認基本之外的例外與變異。

馬上就是我的60歲生日了,積一個甲子之經驗,我能夠告訴讀者們一點什麼呢?

第一,不要相信簡單化。

我到處講一個意思:凡把複雜的問題說得小蔥拌豆腐一清二白者,皆不可信;凡把解決複雜的問題說得如同探囊取物,易如反掌者,皆不可信;凡把麻煩的事情說成是一念之差,說成是一人之過,以為改此一念或除此一人則萬事大吉者,皆不可信。

主要矛盾解決了,次要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說實話我這一輩子還沒怎麼碰到過這麼便宜的事情。大多數,絕大多數是主要矛盾解決了,次要矛盾反而更加突出激化、更加麻煩了。

所以我雖然讚揚針灸,卻不相信點穴和咒語。

我知道世上沒有萬能藥方,所以我也不為某味藥的失靈而氣惱或反目為仇。我常常不抱非分的期望,所以也很少過於悲觀絕望。

第二,不要相信極端主義與獨斷論。

世界上絕對不是只有黑白兩種顏色、善惡兩種品德、敵我兩種力量、正謬兩種主張、資無兩個階級。

要善於面對和把握大量的中間狀態、過渡狀態、無序狀態與自相矛盾的狀態、可調控狀態、可塑狀態等等。

世界上的事情絕對不是誰消滅了對方就可以天下太平光明燦爛。動不動把自己樹成正確正義一方,把對方扣成錯誤乃至敵對一方,動不動想搞大批判罵倒對方——不論是依勢的甲批乙還是迎潮的乙批甲,都帶有欺世盜名自我兜售的投機商味道與小兒科幼稚。要學會面對真正的大千世界而不是只“面對”被某種意圖或者理論過濾過改繪過的簡明掛圖。

在沒有絕對的把握的大量問題上,中道選擇是可取的,是經得住考驗的。

第三,不要被大話嚇唬住。不要被胡說八道嚇唬住。不要被旗號嚇唬住。

因了發明一句話而搞得所向披靡者,多半大有水分。大而無當的論斷下邊不知道有多少漏洞和虛應糊弄。

過猶不及。過於偉大或過於卑微,過於高明或過於愚蠢,過於奇特或過於陳舊的話語,都值得懷疑。

不要陷於標籤與旗號之爭,不要認為一劃類一戴帽子就可以做出價值判斷。不要以為一劃類一判決世界就井井有條了——多半是相反,更加歪曲了。

戴上桂冠的也可能狗屎,扣上屎盆子的也可能冤枉,這是一。桂冠云云可能本身就不可貴,盆子云云可能本身就不丟人,這是二。同一個類屬或概念之下可能掩蓋著各種不同的狀態以至於性質,這是三。你的分類法本身就沒有被證明過,你的劃類術又極低智商,因此不足為憑,這是四。

要善於使用概念而不是被概念所使用所主宰。

一般地說,在沒有足夠的根據的情況下,在常識與大言之間,我選擇前者。但我也絕不輕率地否定一種驚人高論。對後者我願意抱走著瞧的態度。

第四,不要搞排他,不要動不動視不同於自己的為異端。

特別是在文學與藝術問題上,以及在許多問題上,寧可相信別人與自己都是處於瞎子摸象的過程中,人們各有道理又各執一詞。世間的諸故事中,沒有比瞎子摸象的比喻更深刻更普遍更給人以教益的了。

所以,多年來我堅持一種說法:可以党同,慎於或不要伐異。最好是黨同喜異,党同學異。可以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不要王麻子剪刀別無分號。提倡多元互補,不要動不動搞你死我活。

我致力於提倡與樹立建設性的學術品格。多數情況下,我主張立字當頭,破在其中——立了正確的才能破除也等於破除或揚棄謬誤的。事實已經證明,沒有立即沒有建設的單純破壞,帶來的常常只能是失範、混亂、墮落,這種真空比沒有破以前還糟糕。

第五,所以我提倡理解,相信理解比愛更高。

甚至於批評謬誤,也要先理解對方,知道他是怎麼失足,怎麼片面而且膨脹的,知道他的局部的合理性乃至光彩照人與總體的荒謬性是怎麼表現與“結合”的。而不是簡單地把對方視如妖孽。沒有人有權力動不動把對立面視如妖孽、牛鬼蛇神。

我主張見到自己沒有見過或弄不清楚的事情先努力去理解它體味它,確有把握了,再批評它匡正它。我不贊成那種凡遇到自己不明白的東西就聲討一番,先判罪再找理由的惡習。自己弄不懂的東西不一定就壞,對於自己鬧不明白的東西明智的做法是一看二研究,不行就先掛起來。

所謂理解也就是弄清真相的意思,先弄清真相再做出價值判斷,這是最根本的原則。先做出價值判斷再去過問真相,乃至永不去過問真相,這是聰明的白癡的突出標誌。

任何人試圖以真理裁判道德裁判者自居,以救世主自居,眾人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不要隨便信他。

所以我提倡費厄潑賴,我不相信魯迅的原意是讓人們無止無休地殘酷鬥爭下去。

所以我贊成不搞無謂的爭論,對於花樣翻新的名詞口號,對於熱點熱門,對於咋咋呼呼,我常常抱不為所動所怒,靜觀其變,不信其邪,言行對照,比較分析的態度。

所以我常常懷疑關於自己已經發現終極真理的自我作古的宣告。

第六,我承認特例,但更加重視常態;我夢想某種瞬間,但更重視經常;我不相信用特例和瞬間來否定常態和一般的矯情。不管這種矯情以什麼樣的大言的形式出現。

所以我原諒乃至常常同情凡俗(),認為適度的寬容是必要的。

待人,我喜歡務實態度,我寧願假定人是有缺點的,多數是平庸的。平庸不是罪,通俗不是罪,對於有毛病的人不必嫉惡如仇。利己也不是罪,但是不能害人。害人害國,只知謀私利,我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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