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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無為”是一種境界

王蒙:“無為”是一種境界

一位編輯要我寫下一句有啟迪的話。我想到了兩個字,只有兩個字:無為。

我不是從純消極的意思上理解這兩個字的。無為,不是什麼事也不做,而是不做那些愚蠢的、無效的、無益的、無意義的,乃至無趣無聊,而且有害有傷有損有愧的事。人一生要做許多事,人一天也要做許多事,做一點有價值有意義的事並不難,難的是不做那些不該做的事。比如說自己做出點成績並不難,難的是不忌妒旁人的成績。還比如說不搞(無謂的)爭執,還有庸人自擾的得得失失,還有自說自話的自吹自擂,

還有咋咋呼呼的裝腔作勢,還有只能說服自己的自我論證,還有小圈子裡的唧唧喳喳,還有連篇累牘的空話虛話,還有不信任人的包辦代替其實是包而不辦,代而不替。還有許多許多的根本實現不了的一廂情願及為這種一廂情願而付出的巨大精力和活動。無為,就是不幹這樣的事。無為就是力戒虛妄,力戒焦慮,力戒急躁,力戒脫離客觀規律、客觀實際,也力戒形式主義。無為就是把有限的精力時間節省下來,才可能做一點事,也就是——有為。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無為方可與之語獻身。

無為是效率原則、事務原則、節約原則,無為是有為的第一前提條件。無為又是養生原則、快樂原則,只有無為才能不自尋煩惱。無為更是道德原則,

道德的要義在於有所不為而不是無所不為,這樣,才能使自己脫離開低級趣味,脫離開雞毛蒜皮,尤其是脫()離開蠅營狗苟。

無為是一種境界。無為是一種自衛自尊。無為是一種信心,對自己,對別人,對事業,對歷史。無為是一種哲人的喜悅。無為是對於主動的一種保持。無為是一種豁達的耐性。無為是一種聰明。無為是一種清明而沉穩的幽默。無為也是一種風格。

王蒙:求諸人莫若求諸己

在這裡我想從人際糾紛擴展到無為的命題。無為是一種藝術,是一種境界,不限於在人際關係人際糾紛問題上。但我們可以從這個領域說起。

在人際關係上有時我們也會碰到相當令人困惑令人煩惱的麻煩。比如有人嫉妒你的成績,

比如誤解你的為人,比如惡人的敵意,比如無知的與幼稚的起哄,還有在我們國家相當發達的流言飛語等等。

愈是有不錯的記錄就愈容易被很多人寄予希望,而期望值愈高也就愈容易達不到要求而令某些人失望。愈是記錄好也就愈容易被人眾注視追蹤,被求全責備,容易被發現缺失。愈是有影響還愈容易被雄心勃勃的正在破土而出的後輩視為趕超和破除迷信的物件,視為跳高時必須逾越的標杆,視為對手,視為開始新篇章時必須破除的障礙。有理三杆子,無理三杆子,你總會成為被議論被挑剔的人物。所有這些都是人之常情世之常理,不足為奇,不足為病,更不要一碰到這種事就悲壯起來,不要動輒以魯迅自命,

自以為如何地不被理解,如何地需要橫站,如何地至死對某些人也不能原諒。這樣的悲壯不但不利於身心健康,也不利於客觀地公正地對待不同的聲音不同的意見,弄不好還有點像鬧劇。

這裡更更重要的是,愈是——自以為是或被認為是成功者就愈可能犯這樣那樣的錯誤,他們容易或比較地容易自以為是,自以為潔,比較容易指點江山,揮斥方遒,一件事弄得清明一點竟誤以為自己無所不知什麼事都能弄明白;一件事做成了竟誤以為自己什麼事都能做成,自我封閉地論證得小蔥拌豆腐一清二白,便誤以為自己已經獨得真理之秘而賦有解迷釋惑的偉大使命,關起門來激動了一傢伙,便自以為已經崇高偉大了個不亦樂乎。

人這一輩子最容易犯的錯誤有兩條,一曰以己貶人,二曰以己度()人。第一條就是過高估計了自己,而過低估計了旁人。第二條以為自己的好惡就必然是別人的好惡,自己的標準就是別人的標準。現在主要談第一個問題,即以己貶人。

包括許多偉人,他們很少有因為過低估計了自己而該勝利沒有勝利的,很少有畏縮不前謙讓過度的,而多半是習慣了叱吒風雲扭轉乾坤,卻在一些需要謹慎細緻地處理,需要循序漸進的事宜上把事情做砸。就是說,叱吒風雲易,循序漸進難;開場紅火易,結尾周全難。看人毛病易,看己毛病難;有知人之明已屬不易,有自知之明則更是難上加難。胳臂肘總是往裡拐,

自己總是心疼自己,許多情況下人際關係上出了問題哪怕是被嫉妒被中傷,但毛病有相當程度是出在自己身上,可惜的是少有人能反求諸己也。

王蒙:我的二十一條人際準則

1.不相信那些動輒彙報誰誰誰在罵你的人。

2.不相信那些一見了你就誇獎歌頌個沒完沒了的人。

3.不討厭那些曾經公開地與你爭論、批評你的人。

4.絕對不佈置安排一些人去搜集旁人背後說了你一些什麼。

5.絕對不在公開場合,尤其不能在自己的權力影響範圍內,即利用自己的權力或者影響召集一些人大談旁人說了你什麼。

6.不回答任何對於你個人的人身攻擊,只討論對於你和你的對手以及更多的人們,對於社會和國家,對於某種學理的建設和藝術的創造確有意義的問題。

7.一般不做自我辯護,但可以澄清一些觀點、一些選擇、一些是非。

8.一時弄不清或背了黑鍋沒關係。你還是你,他還是他。一個黑鍋也背不起的人只能是弱者。

9.不隨便拒絕人,也不隨便答應人。不許願,不吊人家胃口,不在無謂的事情上炫耀實力。

10.不急於表現自己,也不急於糾正旁人,再聽一聽,再看一看,再琢磨琢磨。

11.不在背後議論張長李短。

12.人際關係是雙向的。學人者人恒學之,助人者人恒助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愛人者人恒愛之。同時,說人者人恒說之,整人者人恒整之,害人者人恒害之,耍人者人恒耍之,虛偽應付人者人恒虛偽應付之。

13.絕對不接受煽動,不接受挑撥、絕對不因A的煽動而與B為敵,也不因B的煽動而向著A沖去。

14.在人際關係中永遠不考慮從中撈取什麼。

15.永遠不要以為任何你接觸的人比你傻比你笨比你容易上套。

16.對某人某事感到意外時,先從好處想想,可能他做這件事是為了幫助你,至少客觀上對你無損,而千萬不要立即以敵意設想旁人。

17.永遠不與任何人包括對你最不友好的人糾纏。你搞你的人際糾紛,我忙我的業務工作。你搞糾紛的結果未必能怎樣怎樣,我搞業務工作的結果很可能有一些成績。我的一切成績都是對你的最好回答,更是對友人的最大安慰。

18.尋找結合點、契合點,而不是只盯著矛盾分歧。永遠安然坦然,心平氣和,視分歧為平常,視不同意見的人為現實的諍友或候補諍友,而不是小氣鬼般地見到意見不一的人就如坐針氈,臉紅一陣白一陣。

19.永遠不從個人利害的角度談論與思考問題,永遠不“我、我、我”與人爭論,寧可把一切爭執學理化而不是搞狗屎化個人化。

20.把人際關係的處理當做一個特殊的課程,從中分析和進一步掌握我們的國情,我們的歷史,我們的社會結構,我們的哲學傳統與時尚思潮,我們的邏輯學、科學、文明教養、心理健康等等,這也就是上一條所說的學理化的意思。

21.可以用足氣力去學習()、去工作、去寫作、去裝修房屋,乃至去旅遊去賽球去玩兒,但是用在人際關係上,用在回應摩擦上,用在對付攻擊上,最多只發三分力,最多發力30秒鐘,然後立即回到專心致志地求學與做事狀態,再多花一點時間和氣力,都是絕對地浪費精力、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以上21條,我自己並沒有完全做到,但我確實明白,凡這樣做的,效果極佳;凡沒有這樣做的,都是糊塗,都是枉費心機,甚至是丟人現眼。這是絲毫不爽的,類似原則還可以生髮出許多許多條,這21條不過是抛磚引玉,以為共勉。

說了這麼多,其實最好是從根本上忘記人際關係之說,忘記關係學。就關係求關係,只能走向窮途末路,貽笑大方,小裡小氣,俗不可耐。而一個人只要專心學習,努力工作,真實誠信,與人為善,平等待人,健康向上,群眾關係人際關係自然能好,一時有問題受誤解民不過是小小插曲小小過門。關係是副產品,是派生出來的東西,是自然而然的東西。對待關係寧肯失之糊塗失之疏忽,也不要失之精明失之算盤太精太細。

7.一般不做自我辯護,但可以澄清一些觀點、一些選擇、一些是非。

8.一時弄不清或背了黑鍋沒關係。你還是你,他還是他。一個黑鍋也背不起的人只能是弱者。

9.不隨便拒絕人,也不隨便答應人。不許願,不吊人家胃口,不在無謂的事情上炫耀實力。

10.不急於表現自己,也不急於糾正旁人,再聽一聽,再看一看,再琢磨琢磨。

11.不在背後議論張長李短。

12.人際關係是雙向的。學人者人恒學之,助人者人恒助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愛人者人恒愛之。同時,說人者人恒說之,整人者人恒整之,害人者人恒害之,耍人者人恒耍之,虛偽應付人者人恒虛偽應付之。

13.絕對不接受煽動,不接受挑撥、絕對不因A的煽動而與B為敵,也不因B的煽動而向著A沖去。

14.在人際關係中永遠不考慮從中撈取什麼。

15.永遠不要以為任何你接觸的人比你傻比你笨比你容易上套。

16.對某人某事感到意外時,先從好處想想,可能他做這件事是為了幫助你,至少客觀上對你無損,而千萬不要立即以敵意設想旁人。

17.永遠不與任何人包括對你最不友好的人糾纏。你搞你的人際糾紛,我忙我的業務工作。你搞糾紛的結果未必能怎樣怎樣,我搞業務工作的結果很可能有一些成績。我的一切成績都是對你的最好回答,更是對友人的最大安慰。

18.尋找結合點、契合點,而不是只盯著矛盾分歧。永遠安然坦然,心平氣和,視分歧為平常,視不同意見的人為現實的諍友或候補諍友,而不是小氣鬼般地見到意見不一的人就如坐針氈,臉紅一陣白一陣。

19.永遠不從個人利害的角度談論與思考問題,永遠不“我、我、我”與人爭論,寧可把一切爭執學理化而不是搞狗屎化個人化。

20.把人際關係的處理當做一個特殊的課程,從中分析和進一步掌握我們的國情,我們的歷史,我們的社會結構,我們的哲學傳統與時尚思潮,我們的邏輯學、科學、文明教養、心理健康等等,這也就是上一條所說的學理化的意思。

21.可以用足氣力去學習()、去工作、去寫作、去裝修房屋,乃至去旅遊去賽球去玩兒,但是用在人際關係上,用在回應摩擦上,用在對付攻擊上,最多只發三分力,最多發力30秒鐘,然後立即回到專心致志地求學與做事狀態,再多花一點時間和氣力,都是絕對地浪費精力、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以上21條,我自己並沒有完全做到,但我確實明白,凡這樣做的,效果極佳;凡沒有這樣做的,都是糊塗,都是枉費心機,甚至是丟人現眼。這是絲毫不爽的,類似原則還可以生髮出許多許多條,這21條不過是抛磚引玉,以為共勉。

說了這麼多,其實最好是從根本上忘記人際關係之說,忘記關係學。就關係求關係,只能走向窮途末路,貽笑大方,小裡小氣,俗不可耐。而一個人只要專心學習,努力工作,真實誠信,與人為善,平等待人,健康向上,群眾關係人際關係自然能好,一時有問題受誤解民不過是小小插曲小小過門。關係是副產品,是派生出來的東西,是自然而然的東西。對待關係寧肯失之糊塗失之疏忽,也不要失之精明失之算盤太精太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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