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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中行:目的難證

張中行:目的難證

上面曾說到“目的”,人生有沒有目的?以我們現在所知的宏觀世界為背景,像是不能給目的找到靠山。生命是自然演化的一種現象,如何來,正在摸索;如何去,連摸索也談不到。“人為萬物之靈”,這是出於“人”之口的話;如果出於“羊”之口,那就很可能是截然相反的一句,因為吃烤羊肉串的是人。由哲理方面考慮,目的是途程中的最遠點,指定者應該是人以外的什麼。古人設想是“天”,或說“上帝”,或說“神”,不管怎麼稱謂,都是性格遠遠超過人的什麼,或說至上的什麼。可是這“什麼”是設想的,或說是由人能造許多物品推想的,

證明其為有很難。退一步說,即使勉強以不能無中生有為理由,向一級地推出個全知全能全善的什麼,我們也不可避免地要碰到個邏輯問題,這“什麼”的上面應該還有什麼,因為無中不能生有。這是說,在我們的知識系統裡,不能推出最初因。不得已,再退一步,承認有個全知全能全善的什麼,有許多現象也顯然與這種設想不能協調。如一,目的應該是可取的,力求達到的,既然全能,為什麼不把它放近些?二,目的不應該是反善的,可是世間分明有不少惡,這怎麼解釋?三,還是說世間,根據地質學家的考證,有不少生物曾經盛極一時,可是滅絕了,這也是目的中應有的事嗎?四,即以日常雜事而論,吸紙煙,
打麻將,以及夫妻吵架,飛機失事,等等,說都是預定的趨向某遠點的應有的階段,就更不能取信於人了。其實,設想有目的,性質不過是小生意想賺大錢,自我膨脹。常說的“活得有意義”,“這輩子沒白來”,以及“佛以一大事因緣出世”,等等,也是這種奢望的表現。奢望的根柢是信仰。信仰有用處,或有大用處,是可()以由它取得心安。但心理的滿足與事實如此是兩回事。這引來的問題就是:有目的是好事,可惜像是沒有。

張中行:宇宙和人生

佛教,教義或佛理,來源於對人生(或世間)有某種看法,對人生問題有某種解決辦法。因此,說禪,說佛教,有如尋長江、黃河的源頭,不能不由人生說起。

人生是“一”,人生之道(包括看法和對待辦法)是“多”。有一種道,

在老莊眼裡也許是最高的,是“不識不知,順帝之則”。但這很不容易,即以老莊而論,讚頌“虛其心,實其腹”,讚頌,就是已經在比較、選擇,也就是心裡早已裝了不少東西,並非虛其心,不識不知。這裡的情況,正如鄭板橋所說,是“難得糊塗”。不能糊塗,睜眼就會看見人生,閉眼就會為這樣那樣的人生問題所苦。如孔子就頗有這種心情,所以說:“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裡仁》)回到亞當和夏娃的伊甸園時期,至少就常態的人說,是辦不到了。所以就只好接受現實,該看就看,該想就想。遺憾的是,有不少現象,簡直想不明白;有不少問題,簡直無法解決。一個最大的是人生的環境或基地,舊的說法是天地,新的說法是宇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弄不清楚。
由有文獻記錄起,人們就在猜謎,陰陽五行,無極而太極,地水火風,上帝創世,等等,費了很大力,所得也許不值後來人一笑。笑人的後來人呢?所知顯然多了,大的,由銀河系到類星體,小的,由分子到基本粒子,外加相對論和測不准原理,等等,可是,如果以徹底瞭解的要求為鵠的,究竟比陰陽五行之類前進了多少?像是只移動了一點點。我們住在“有”的世界裡,“有”是怎麼回事?甚至證明其為“有”,除了直觀以外,我們也是想不出好辦法。在這種地方,萬不得已,我們還是只能接受或者可以稱之為本能的信仰,我們既然已經“感”其為有,那就只好“信”其為有。

信為有,定了,接著會碰到一連串問題。為什麼會“有”,不是“無”?有沒有起因?如果有,

這“因”或“最初”是什麼?想到初,自然連帶會想到“趨向”,向哪裡?如果有所向,即傳統所謂“天命”,是不是蘊涵著“目的”?目的,由“意志”的橋一跳,就會過渡到“生命”,與“人生”近()了,不可避免地又會引來一連串問題。

這一連串問題,因為接近,所以就更加迫切,甚至更加嚴重,而且就是以“個人自掃門前雪”為信條的人也躲不開。古今中外的賢哲,幾乎都是不想躲。有的甚至追得很深遠,如法國的笛卡爾,一疑再疑,最後對“我”的存在也起了疑心。左思右想,渴望證明其為有。最後還是借重左思右想,說:

“我思,故我在。”證明“我”不是虛假的,拍拍胸脯就是。這樣證明,後來有人(如羅素)認為也是自己騙自己,因為“思”只能證明“思在”,“我”是偷偷跟進來的。我們是常人,

可以不、甚至不應該這樣走入思辨的奧境;那就還是借重於常識或本能的信仰,說,不管原因和證據是什麼,“我”的確是存在。“我”有了穩固地位,與“我”有關的“人生”也就成為硬梆梆的現實。人生,與宇宙相比,雖然個頭兒小得可憐,但它是家門之內的事,所謂休戚相關,因而就不能不引來更多的人的更深沉的思慮。

張中行:義務和善念

目的,玄遠,搞不清,或說鞭長莫及,我們只好縮小範圍,由天涯回到己身,想想怎麼樣生活才好,才對;或者說,就一個人說,未來的路像是很多,究竟應該選擇哪一條?這太繁雜,不好說,只好由概括方面下手,轉為道德哲學的問題,是:評定行為的善惡或對錯,應該以什麼為最根本的標準?這答案,在古今中外賢哲的言論中也是五花八門。但大致可以綜合為兩類,曰“義”,曰“利”。先說義。孟子說: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這是說,只有合于義的行為才是善的,對的。歷代道德哲學家,或不成家而也談論這類問題的人,甚至常人,自覺或不自覺,幾乎都可以算作這一派(推重品德就是一證);自然,說到實行,至少有相當多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專就理的方面說,以義為評價行為的標準,問題也不少,只說重大的。一是根基相當渺茫。義好,對,不義不好,不對,誰規定的?古人說:“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尚書·周書·蔡仲之命》)說本源是天命。可是天命虛無縹緲,難知,尤其難證。外,找不到,只好反求諸己,說是內心有良知良能。可是這同天命一樣,也是虛無縹緲,難知難證。而且不只如此,我們找它,它卻常常和人欲糾纏在一起,使我們大失所望。總之,以義為有大價值,像是很應該,卻有缺陷,是難於找到它的娘家。以人為喻,沒有根,取得信賴就很難。二,窮理要追根,而義常常像是背後還有什麼。以日常生活為例,遇見自尋短見的,救是違反被救人的意願的,可是通常()說是義,為什麼?因為都直覺地認為,生比死好。又如撒謊是不義,可是醫生向垂危病人說病狀,卻照例要撒謊,為什麼?因為這樣可以減少病人的痛苦。可見我們所謂義的行為,都有所為;有所為,在理上它就不能是根本。三,義,作為價值觀念,有時是浮動的,異時異地且不說,嚴重的是可以因人而不同,如小至買賣雙方,大至交戰雙方,義的所指總是衝突的。事同而評價異,義的實在性也就成問題了。

但大致可以綜合為兩類,曰“義”,曰“利”。先說義。孟子說: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這是說,只有合于義的行為才是善的,對的。歷代道德哲學家,或不成家而也談論這類問題的人,甚至常人,自覺或不自覺,幾乎都可以算作這一派(推重品德就是一證);自然,說到實行,至少有相當多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專就理的方面說,以義為評價行為的標準,問題也不少,只說重大的。一是根基相當渺茫。義好,對,不義不好,不對,誰規定的?古人說:“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尚書·周書·蔡仲之命》)說本源是天命。可是天命虛無縹緲,難知,尤其難證。外,找不到,只好反求諸己,說是內心有良知良能。可是這同天命一樣,也是虛無縹緲,難知難證。而且不只如此,我們找它,它卻常常和人欲糾纏在一起,使我們大失所望。總之,以義為有大價值,像是很應該,卻有缺陷,是難於找到它的娘家。以人為喻,沒有根,取得信賴就很難。二,窮理要追根,而義常常像是背後還有什麼。以日常生活為例,遇見自尋短見的,救是違反被救人的意願的,可是通常()說是義,為什麼?因為都直覺地認為,生比死好。又如撒謊是不義,可是醫生向垂危病人說病狀,卻照例要撒謊,為什麼?因為這樣可以減少病人的痛苦。可見我們所謂義的行為,都有所為;有所為,在理上它就不能是根本。三,義,作為價值觀念,有時是浮動的,異時異地且不說,嚴重的是可以因人而不同,如小至買賣雙方,大至交戰雙方,義的所指總是衝突的。事同而評價異,義的實在性也就成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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