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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結婚的最好時機 其實得滿足這三個條件

首先得認清婚姻的現實

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相愛10年的賀涵和唐晶最終也沒能踏入婚姻殿堂。陳俊生形容他倆,“沒有什麼想現在結婚,還是現在不想結婚,那都是藉口。只有想跟你結婚,和不想跟你結婚。”是的,賀涵是真的不太想和唐晶結婚。他是這樣說的:結婚不是溫馨地請客吃飯,它是一件具體的不能再具體的事兒了。當年,楊絳先生想要和錢鐘書結婚,是因為“老錢從小生活優裕,被嬌養慣了,除了讀書之外,其它生活瑣事一概不關心,尤其是不善於生活自理,處處得有人照顧”。想要結婚,不是因為可以一起談論風花雪月,

而是願意共同解決雞毛蒜皮。

結婚未必有戀愛幸福,因為它會沖散浪漫,抹去激情,取而代之的是一覽無遺的壞毛病和小習慣。你得去處理對方的臭襪子、髒衣服,得一起解決今天誰做飯、飯後誰刷碗,等生了孩子還得決定誰去輔導作業。戀愛是故事,可以優雅地當聽眾;婚姻是生活,需要一點一點過。

其次願意承擔彼此的責任

幾年前,吳尊選擇在事業巔峰期公開婚訊,並且淡出娛樂圈。他給出的解釋是,“想要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當時只是覺得可惜,後來才明白“放棄事業回歸家庭”這個決定背後,包含了怎樣濃烈的愛和溫柔。

領結婚證不難,難的是成為別人的妻子或老公,因為這意味著責任、犧牲和包容。表姐前兩年剛結婚成了家庭主婦,如今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在談到結婚前後的改變的時候,她是這樣說的:“談戀愛的時候,我還是那個想幹嘛幹嘛的小公舉;結婚以後,我就變成了操心操肺的老媽子。”結婚的另一種說法,叫做“成家”。

先是拿出共同的錢,添置一雙筷子一隻碗;然後就是靠著彼此的愛,維持家裡的熱情和溫度。這種愛的背後,就是承擔彼此的責任。你遷就一點,我付出一點,然後成為真正合適的人。

再次想清楚會把日子過成什麼樣子

電視劇《我可能不會愛你》裡有這樣一段情節。

程又青和男朋友因為舉辦婚禮產生了分歧,誰都不肯讓步。迷茫的她向媽媽尋求幫助,媽媽是這樣回答她的:“一個家裡,總有一個人唱歌,一個人伴奏。你和他如果都想要搶麥克風,又怎麼可以呢?”程又青問:“那我要把麥克風讓給他嗎?”媽媽說:“讓什麼讓啊?你以為只是讓一場婚禮嗎?不是的,你要讓十年,讓二十年,甚至一輩子,你受得了嗎?”最後,媽媽說:當你真正接受了婚姻的現實,並且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有最關鍵的一點,那就是去想你和這個人未來會把日子過成什麼樣子。

戀愛容易,因為五官;結婚很難,因為三觀。婚姻裡的兩個人,步調和方向必須一致,如果不一致,那遲早會走偏或者掉隊。想要談戀愛,喜歡就可以;想要結婚,

合適才重要。

十幾歲的時候,曾經特別癡迷一句話:“如果有天我結婚了,不會因為年紀到了,不會因為條件合適,只有一個原因:我們非常非常深愛著對方。”當時堅定不移地相信,一定得找到那個“非常非常深愛”的人,才能結婚。可越長大越發現,“深愛”這個詞兒,很不好界定。是恨不得把心掏出來給對方嗎?還是沒有他就得自殺不能活了?後來才明白,所謂“非常非常深愛”,不過就是明知道婚姻是條看不清方向且坎坷無比的路,也還是願意和對方手把手走完。

一起經歷沒有經歷過的生活,處理各種瑣碎的事情。會吵架,也會和好;會有分歧,也會忍讓遷就;會散步,也會老得哪也去不了。然後生一個孩子,撫養一個新生命,

過完平凡卻充實的一生。所以,到底什麼時候才是結婚的最好時機呢?“不是因為年紀到了,而是深信不疑:我能和身邊這個庸俗的人,過完這不庸俗的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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