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站酷
夫妻兩個人的婚姻如果實在沒有再繼續的意義,那麼你們可能想要離婚。在離婚之前請掌握離婚的要求和程式,
第一點就是夫妻雙方都贊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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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就是當你們兩個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時,辦理人會對你們進行勸說,如果你們覺得婚姻沒有再繼續的必要,
第三點就是離婚時關於孩子的撫養,家庭財產的分割問題你們是否達成一致協定。如果一致。
如果你們能夠做到以上三點,那麼恭喜你們,離婚成功已是鐵板釘釘。
以上是起訴離婚的要求和程式:
第一點就是雙方中必須要有一方不同意離婚。
第二點就是由不同意一方到相關機構遞交《民事訴狀》,一周內法院會受理,然後法院會將訴狀副本發給同意離婚一方,要求其15天內提出答辨。無論其是否提出,都不影響法院開庭時間,接著法院會通知男女雙方啥時開庭。
第三點就是開庭時法院會對這段婚姻進行協調。如果協調成功,則不同意一方可以取消起訴,私底下雙方解決。如果不成功,則由法院根據相關法律進行判定。
第四點就是如果雙方有一方不滿意離婚結果,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