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過那麼多個分手案例,我發現提分手的一方通常會存在兩種心理:‘思維定勢’與‘逆反心理’。理論上,這兩種心理會維持一段時期,在合適的時間做了對的事,挽回就等同於‘吵架鬧彆扭’‘哄哄哄’,顯然大部分人都會錯過了這個時期,或者正處於這個時期而茫然不知。
作為挽回方,我建議你先學會換位思考。在你們平時吵架鬧彆扭時,你肯定也有過提分手的衝動,但想到分手後你就會失去對這份感情‘投資’的一切。所以控制住了,但到了下一次爭吵,你還是會重複一次這樣的念頭,卻始終無法從這窩‘泥潭’中抽身。
你在網上猶豫了好久才挑選的一件衣服,但你的朋友說這件衣服不好看,還幫你挑選了一件更適合你的,但你會放棄挑選了這麼久的衣服聽從你朋友的意見嗎,大部分人都不會的吧?無論你的朋友說什麼你都不聽,間接地就產生了‘逆反心理’,我不聽我不聽。起碼短期內,你不會。衣服買回來後,可能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越穿越喜歡,另一種是,這件衣服好像確實不怎麼好...如果有得選,你可能會退換貨。
同理,分手初期,在‘思維定勢’的影響下,你的哀求、哭訴,也會讓他產生‘逆反心理’,唯有等他這兩種心理漸漸消失,覺得分手是個錯誤的選擇時,你再挽回,才不會起到反效果。而影響他分手決定的,核心在於你不是嗎?這麼說來,挽回存在部分理論化就說得通了,但分手複合不是退換貨這麼簡單。
很多人買帆布鞋,新鞋子剛收到很喜歡,但是穿出去就不怎麼喜歡了, 因為太新了看起來有點彆扭,還有點磨腳,但越穿得久,鞋子變舊了,反而越是喜歡。分手,畢竟對他也是一種解脫,可能他真的會漸漸適應這個單身的過程,只有當夜晚、節日會想起你的好,但長時間下去,
然而,這還不夠,你得讓前任看到和你在一起的未來啊,如果和你複合後還是像以前那樣,呵呵,以上當我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