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會選擇分居。因為婚姻法有分居兩年判定離婚的規定,所以,很多人以為分居是可以自動離婚的必要條件。
談戀愛,對於成年人來說,本該是自由的。但若你還是分居狀態,或許有些法律常識你先要搞搞清楚。那麼,分居期間到底能不能談戀愛呢?
分居狀態,並不是離婚。而且就算你們分居兩年,也未必符合自動離婚的條件。法律上對自動離婚的判定,除了分居的年限限制,還有感情上的判定,那就是夫妻雙方的確感情破裂。
感情破裂,口水無憑,法院需要確鑿的證據。而且分居狀態必須是連續的,不能是心血來潮,隔三差五的。所以,在分居的時候,你還是已婚狀態。既然分居屬於已婚狀態,那麼,你這時候談戀愛就是婚外情。
或許你認為婚外情不違法,只屬於道德範疇。但是,你忽略了一個事實。如果你們同居,且以夫妻名義同居,那麼,你的婚外情就算是事實婚姻。在已婚狀態下,又有一個事實婚姻存在,這種行為已經算是重婚了。
重婚是違法行為,如果要予以追究,恐怕會非常麻煩。而且分居兩年想要自動離婚也無法成立,恐怕要走司法程式。且因為你有事實婚姻存在,離婚案件會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