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的最好招數是二次吸引
我想告訴姑娘們一個很殘酷的事實:決定前任會不會和你複合,不是感情有多濃,從他決定和你分手那一刻開始,他的字典裡只有‘愛過’,所以所有的挽回工作,務必是為了讓他再愛一次。
決定他再愛你一次的,是感覺
你們聽過前任說過最殘忍的話一定不是分手,而是:‘我對你沒感覺了’。但是感覺這種東西,真的不是多努力,自己改變得多好就會產生的。有些人分手了什麼都不做,反而前任會主動回來複合;有些人各種哀求,前任反而無動於衷;有些人努力挽回無果,
80%的情侶都始于一見鍾情,就是所謂的感覺
如果當初是你前任追求的你,那就更說的過去了。但是挽回不能吃著老本,隨著相處時間的增加,再好的感覺都會被磨滅,或者被缺點掩蓋。這裡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相處時間久,一次感覺會越淡,二次感覺越容易產生;一種是相處時間短,一次感覺越容易再生。
試著跟我設想這樣的場景:
你覺得物件太鬧太作了,和她生活覺得很累沒有未來,所以你提出了分手。分手初期,你覺得如釋重負;分手中期,你開始想著尋找新的感情寄託;但是你失敗了,
或者你找了新戀人,但出現了一個問題,你很難做到像上一段戀愛那樣對新戀人投入;你忍不住偷偷比較現任與前任,現任好像不太緊張我?現任好像比較愛玩?突然有一天,你看到前任發了朋友圈,她好像過得很開心,身邊那個男的是誰?她還記得我嗎?怎麼覺得心裡有點痛?我突然覺得還是她比較好,其實是你對她的感覺回來了。
然而實際情況卻是你在他還處於分手初期就暴露了需求感,人總是越容易得到的東西越不在意,你一旦暴露需求,他就很難再有後續的情感波動。我常說的,分手後斷聯,
直白的說,沒有感覺,你就是脫光衣服在他面前,他也不想睡你。而培養感覺,更多是從感官上刺激、精神上共鳴。常規做法是:以往的你+現在的你+展示,好處是順其自然不易暴露需求感,缺點是慢甚至沒有效果。最有針對性的做法是:在他有性需求的時候,給他一些感觀刺激;在他事業低落的時候,與他共情;在他意氣風發的時候,反而置身事外...這就是刺激感覺的方法,但你不會抓心理需求點,我講再多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