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忍受孤獨更難的是假裝合群
其實,生活中很多人被是否合群這個問題困擾,尤其是大學新生,職場新人。初到一個新的環境,合群似乎成了對一個人很重要的評價標準,大家都害怕被貼上“不合群”的標籤。
記得剛進大學那年,班裡的同學都覺得多參加社團活動能漲見識,多考幾個證,將來好找工作。秉著這個宏大的目標,宿舍的每個人都疲於奔命地參加各種活動和考試,覺得參加越多,前途越可觀,也越能顯示自己的合群。
然而,畢業準備找工作的時候,才發現總是隨大流的自己,根本沒有時間獨立思考到底自己未來,
於是,只能在重新花時間學習那些真正有用的知識和技能,而這是再合群的好人緣也沒法幫你曆的劫。
知乎上有個問題一直非常火,"大學裡,喜歡一個人獨來獨往好嗎?“關注者有近上萬人,回答者也有幾千個。
90%的回答者都在分享自身的心理路程,他們一開始並不喜歡獨自一人,因為現實環境的總總原因,他們鼓起勇氣選擇了獨善其身,最後卻越來越享受這份孤獨。
愛默生曾經說過:如果有兩條路,我選擇走人少的那條行走。
三毛,從小就不喜歡跟同學打成一片。對她來說,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低頭撿破爛。
網上流行過一句話:你努力合群的樣子,真的很孤獨。
孤獨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隨著年齡的增長,你的生活裡會有越來越多的孤獨。
即使是那些合群的人,當熱鬧散場,也同樣孤獨。
所以,孤獨是一門必修課。
正如同《孤獨六講》裡所說的:一個正直完整快樂的人,不需要借助別人的隱私來是自己豐富,他自己就能讓生命豐富起來。
那些你以為合群的人,也只是你以為
學生時代,每個班級都會有那麼幾個人,人緣好到爆,不管去哪都能拉上一群人,班級活動,他們永遠是最活躍的。
他們性格開朗,能說會道,可以和任何人稱兄道弟、勾肩搭背。酒桌上,懂得說漂亮的敬酒詞;活動上,
他們似乎認識很多人,總能在路上和形形色色的人熱情地打招呼。他們似乎有接不完的電話、回不完的資訊。
站在一個群體之外時,有人會把它想的特別和諧。其實,那個圈子遠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緊密。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一個宿舍6個人,卻有5個微信群”。
上一秒跟你說“你是我在這個學校最好的朋友”,下一秒就跟另一個手把手上廁所,談論著關於你的八卦,簡直就是風平浪靜下的刀光劍影。
所以才會有人說“寢室,是墮落的開始;合群,是淘汰的起點”。
余華寫過這樣一段話:“我不再裝模作樣地擁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孤單之中,以真正的我開始了獨自的生活。有時我也會因為寂寞,而難以忍受空虛的折磨,
深以為然,為了那份安全的歸屬感,我們拼了老命地去合群,為迎合別人,甚至不惜違背自己的意願。這讓我們耽誤了不少正事。
《芳華》中的何小萍一開始就是個不合群的存在,短短時間內她幾乎“得罪”了所有人,成為了眾人調侃和厭惡的對象。但她卻依然對這個世界報以善意,遠離是非,做戰地護士,她內心的充盈和豐沛是很多人都無法達到的。
而蕭穗子,她游走在戰友之間,聽著她們的故事,聊著她們的話題,仿佛很要好,其實並不交心。在文工團解散時,同宿舍的戰友都有了自己歸宿,唯獨只剩下她一個人留在空蕩蕩的文工團。
古斯塔夫?勒龐在《烏合之眾》裡說:“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
為了合群而合群,在群體中不負任何人,卻惟獨辜負了自己。
“不合群”不是標籤,而是一種選擇
所以,又有人問:那我是不是就不該社交,不應該合群了?
你看,你又極端了。
合群沒錯,但要合自己該合的群,合屬於自己的群。
《紅樓夢》裡,賈寶玉是最不合群的。所有人都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他偏偏中意才華橫溢的林黛玉;所有人都認同,男尊女卑,他偏偏把男人貶成泥,把女人視若水;所有人都熱衷,四書五經功名利祿;他偏偏拉著林黛玉,看閨閣禁書《西廂記》……
沒有不合群的人,
想討好全世界的人,到最後跟誰都玩不好。
這是一個功利的世界。只要你有能力,再怎麼孤僻也有人欣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