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意義是什麼?
起風了,天涼了,一年又快過到頭了。 這一年,我二十八歲,愁嫁愁到極致的年紀。 常和閨蜜們感歎:女人的25歲到28歲最不經用。就好像一朵花,努力積攢著養分發芽、長葉,好不容易熬到花開,還沒好看幾日,便又要馬不停蹄地忙著凋謝了。28歲是女人的一個檻,其艱難程度甚至要遠甚於傳說中的分水嶺30歲。因為28歲的女人心中還有一份掙扎,一份在30歲之前將自己嫁掉的掙扎。而真30了,反倒生出一種“死活也已經晚了”的認命感。 二十剛出頭時,如果聽說一位二十八歲的女人還沒有一個可以考慮結婚的物件,
會真心覺得那是一件特別可悲甚至有些淒慘的事。可這樣的情景真實地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反倒覺得也只是生活的一種狀態而已。 每個年齡都有每個年齡的困頓和悵惘,也有那個年齡該有的智慧和領悟。二十歲的我們無法想像三十歲的自己將要面臨什麼,也揣摩不了三十歲的那種姿態和心態。有些思考,有些感悟,永遠只能滯後於時間,而無法事先知曉和準備,所以我們才一次次倉皇向前。 今年無疑是個結婚年,雖然還未到年關,但已陸續收到了很多小夥伴們即將結婚的消息。想到的想不到的都嫁了,通知的沒通知的都娶了。就連一直紋絲不動多年的閨蜜們也開始拍結婚照、挑日子了。
我當然相信那些嫁掉的即將嫁掉的姐妹們是真的等到了那個她們甘願說出“我願意”的“對的人”,我也絲毫不懷疑那些娶了的即將要娶的哥們兒們是真的找到了那個他們想要說出“嫁給我”的“真心人”。可比起這些,我更願意相信的是時光,是光陰之下那顆日漸通透飽滿的“想嫁”的心。 去年年初聽奶茶的《親愛的路人》,只覺得好,卻並不真的懂得“對的人終於會到達,因為犯的錯夠多”的原因。直到此刻我才知曉:對的人不會因為你犯的錯夠多而自動找上門,而犯錯的意義在於——把自己變成一個對的人。 幾天前,姐妹發我一句話:“願有人陪你顛沛流離”,說是可以寫成一個睡前故事。乍一看,這話說得真是好;細回味,卻覺得這樣遙遠。
我相信大部分人的顛沛流離都是一個人捱過去的,沒有人陪,也還是過去了。我的顛沛流離給了畢業前幾年,那種充滿恐慌的深層迷茫終於過去了,可那唯一一次有人陪著一起顛沛流離的機會也終究喪失了。 最近一直在問自己,結婚的意義是什麼?換做當年,我會想:既然知道真愛是鬼、長情最難、婚姻的真相是很多時候要獨自面對寂寞與眼淚,那麼何苦還要結婚?我以為規避,繞行,不觸碰,不面對,不體驗,不受傷,便是過得最好。直到無意中看到艾明雅的一段話我才醍醐灌頂地明白:“我們常常忘了一個女人最初的本性,是懷著多大的誠意嫁給一個男人,亦是懷著多大的勇氣去生下一個孩子,如此的自然之力與愛,
還需要什麼解釋和答案?” 我終於在繁華深處了悟深秋,而那些迂回曲折的找尋之路,終於在花開花落的自然法則中找到了歸屬。雖然晚了些,可還是懂了。 經常看到有句子說“這個浮躁的社會讓我們失去了等待和愛一個人的能力”,曾經我也深以為然,畢竟將自己“愛無能”的病因歸結為這個沉默的世界多少能省事不少,但慢慢地,我知道自己錯了。我錯在兩點:一、前二十八年,我們從來不曾真正擁有過愛一個人的能力,因為不曾擁有,所以失去無從說起;二、等待和愛一個人的能力是需要在時間中逐漸練習的,可時間最終也只是旁觀者,能不能學會還是靠自己,但只要我們願意,這種能力是會與日俱增的。 花樣年華時以為能數年如一日地等一個人點頭是愛,
能嬉笑謾駡都始終陪在一個人身邊是愛,能創造出各種浪漫場景儲存各式專屬記憶便是愛,卻不知道比起這些脆弱易逝的點滴更深沉的愛是包容和懂得,是包容一個人的不完美,懂得一個人的不容易,更重要的是:承受這些。就如同老爸的臭脾氣幾十年如一日地隨時發作,老媽亦幾十年如一日地隨時接受、隱忍並化解。如果這就是愛,那麼我想我是不配對任何一個人說“愛過”這兩個字的,包括我的父母,兄弟,甚至我自己。 直到最後,我們才知曉這世間所有熱烈的情感都是有期限的,過了那個期限,一切都將化作平淡。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年少時喜歡晦澀頹廢的安妮寶貝,
年紀大了反倒喜歡質樸敘事的路遙。 從知道到懂得,我們還是走了一條萬水千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