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發燒友,當過電臺主持、雜誌編輯的易小婉關於人際交往的一篇感悟文章:你為什麼不敢說出你的真實想法
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不喜歡辯論、不喜歡解釋的人,我沒有向別人輸出自己價值觀的習慣,也沒有很強烈的傾訴欲望。
在工作中,若和同事出現意見分歧,我幾乎很少去為自己的觀點辯解,因為我一直覺得,與其辯解,不如認真聽詢他人的意見,從中吸收有價值的東西,如果對方說的對,那就改進,如果說的不對,那聽過就好,不必在意。
在生活中,我也永遠是那個耐心傾聽別人故事的人,
可是我發現,我低調、謙和的為人處世方式,未必能得到我想要的結果。我希望得到同事的肯定、朋友的喜歡。然而我用放低自己的姿態換來的,是被忽視、被冷落、被遺忘。
我開始分析,為什麼事情沒有朝著我想要的方向去發展?
在分析這個問題之前,我先進行了自我反省: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行為方式與處事風格?
我的反省結果是,這樣的行為方式反映出我害怕與人發生衝突的心理狀態。這種心理狀態通常表現為:對權威的順從、過於自我約束、放低自己的姿態、隱藏自己的想法、謙虛、謹言慎行,以求不與他人發生爭執和衝突。
而長期處於這種心理的狀態下,會讓我變得越來越被動,習慣性逃避,害怕提出自己的不同觀點和看法,收斂了自己的光芒。這樣一個沒有性格,沒有見解,沒有光芒的人,你會喜歡嗎?不會。這就解釋了開始的那個問題:為什麼事情沒有朝著我想要的方向去發展?
按我室友的解釋就是,“你對每個人都好,縱使你再善良溫柔,再謙遜溫和,別人也只會把你定義為一個‘無公害’的好人而已,不一定就會接受你、喜歡你。就像你覺得一個男生很好,是個好人,可他是個好人你就會跟他上床嗎?”
我害怕和別人發生衝突,那是因為我的內部語言通常是,“我如果說了讓他不高興的話,他是不是會對我有意見,會不會就不喜歡我了。”
可是我的生活經驗讓我漸漸明白,
是啊,你為什麼非要讓人喜歡你呢?喜歡是一件非常感性的事情,無論你做得怎麼樣,是好是壞,總有人喜歡,也總有人不喜歡。你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歡,但是你有可能讓大家都尊重你。 本文由80後勵志網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連結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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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得到他人的尊重,就要讓別人看到你的價值,看到你閃光的那一面,你要優秀、強大、獨立、自信,才有可能得到尊重。
帶著這樣的內心邏輯,我開始改變自己。在開創意會時,
這麼做了之後,事情真的變得有一點點不一樣。同事知道了你的真實想法,通過雙方的溝通協作,共同提高了你們的辦事效率;你說服了領導,他採納了你的意見,你也讓他看到了你的價值;你和朋友分享自己獨到的見解,你獲得了朋友的贊許……
我告訴自己,這是一個好的開始。一點點鬥爭,未必能帶來改變,但是能塑造你的行為習慣。
生活逼著我們快速思考、迅速反應,我們會褪去原來的青澀和純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