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夫妻的條件 這10點你們滿足多少
茫茫人海,相愛的人很多,但並非所有的人最終都能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有的人只是適合戀愛而並不適合結婚,否則即使勉強結為夫妻也將難有幸福的生活。下面是最適合做夫妻的十個條件,看看你倆符合了幾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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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是談得來的朋友
作為夫妻,最基本的應該是朋友,而且應該是好朋友或知已,除非你們只是純粹生理意義上的傳宗接代型夫妻,否則連朋友關係都達不到怎麼做夫妻,即使勉強成為夫妻也將無法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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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同的價值觀
物以類聚,朋友間都應該在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上有基本一致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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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能充分瞭解信任
瞭解對方是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而要想做夫妻,互相瞭解必不可少。這包括家庭背景、受教育情況、性格脾氣、個性特質、生活習慣等等。
只是瞭解當然還遠遠不夠,在瞭解之後,你還需要接納你所瞭解的這些東西,你還得充分的信任對方,沒有信任就沒有交往,夫妻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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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彼此容易溝通
人與人之間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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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有奉獻精神
夫妻之間是一種典型的權利和義務的結合,但往往你的付出得不到對等的回報。夫妻中總會有一方付出得多些,這很正常,作為對方的終生伴侶,切不可因此而斤斤計較,要有奉獻精神。
婚姻中沒有誰欠誰,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甘於付出也是做夫妻最基本的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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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能做到寬容大度
人都會犯錯,人都有缺點,夫妻之間由於是近距離的接觸,所以更能夠清晰地認識到對方的錯誤和缺點,
寬容小的和無關緊要的缺點和錯誤,説明對方改正大的錯誤和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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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趣要能基本相投
人各有志,但夫妻則應保持基本的一致,在興趣、志趣方面能最大程度的支持到對方,唯如此才能步調一致而不會越走越遠,甚至離心離德。志趣基本相投才能在一起長期生活,貌合神離的夫妻不可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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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能堅定的支持對方
婚姻不同於戀愛的重要一點就是:婚姻得面對更多的現實生活壓力和問題,婚姻也更煩瑣甚至乏味,因而遇到的困難和難題也多得多。
無論是妻子還是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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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接受對方的家庭
很多年輕的戀人往往容易忽視這一點,認為婚姻是兩個人的私事,可以不考慮其他,這實則是一種錯誤的天真浪漫主義型思維。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事,更是兩個家庭的事。夫妻除了彼此的相愛,還必須能夠接納對方的家庭,假如你根本無法忍受對方父母的一些作為,而他們又無法做到毫不過問你們的事,那麼你今後的婚姻生活將會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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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基本的物質經濟做基礎
適合談戀愛並不等於適合結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