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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友的純真給蒙蔽 卻一直傻傻的當著備胎

我和張佳佳去年認識的,當時朋友生日在KTV唱歌,她唱歌很好聽,就這樣我對她一見鍾情了。一開始,我每天會給她打電話、發短信,

她每次比較拘謹,有幾次甚至都拒絕了我。我以為她對我不感興趣,後來也很少找她了。直到有一次,正逢節日,我約她出來一起吃晚餐,她竟然答應了。

我在四星級酒店的旋轉餐廳定了位置,送了她一條高檔的絲巾作為禮物。吃完飯送她回家,她堅持不讓我送到樓下。後來她跟我說,禮物她非常喜歡,希望繼續和我瞭解下去。她跟我解釋說,前段時間她因為工作忙,就沒有時常跟我聯繫,現在她手頭上的工作基本完成,就想深入和我瞭解一下。

我聽了她的解釋,覺得也是合理,就接受了她的說辭,此後,我又頻繁和她聯絡,她沒有拒絕,可是到了一定階段她又開始找各種理由拒絕我了。我不知道她為何會這樣反復無常。朋友說,或許她只是將我當做長期飯票,需要時就找我,不需要時就將我甩在一邊。朋友讓我不要在她身上浪費時間,我一開始還半信半疑,後來覺得也是這麼一回事。

有一次下班晚了,回家路過一家餐廳,看見她和另一個男人正在吃飯,而且笑得非常開心。

我站在外面看著,沉思了好久,回家後我就拿出微信將她的聯繫方式都刪了。我決定再也不去找她了,其實說實話,經過了這段時間的瞭解,我對她產生了一絲好感,真的有想過要繼續和她發展下去。

但是她這種不誠實的做法,讓我有點沒有辦法接受。

每個人確實是有選擇的權利,但是同時在幾個人中間進行類似“腳踩兩條船”的行為也是違背了誠心找物件的初衷。我曾經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論備胎在愛情三階段中哪一階段值得被原諒。

第一階段是探索期,男女雙方在還未確定關係前,本著各種因素考慮,或多或少會將同一條件的男生女生放在一個水準上進行比較,選其最好、最適合,這種選“備胎”行為雖沒有道德、道義的束縛,但缺乏了真心與真誠,很難走到最後。

第二階段是熱戀期,雙方經過交往有了一定的好感,確定了戀愛關係,進而進行長時間的相處、磨合,觀察,彼此的性格和處事方法是否可以彼此接受。如果相處的好,可以往下走,如果相處不好,則可以另外選擇。對於雙方而言,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也是彼此獨立的。

第三階段則為成熟期,當雙方在一定階段中確定了彼此,就應該較為坦誠和真實的面對對方。不要在愛情裡三心二意,也不要存在找“備胎”的行為。面對愛情甚至婚姻時,每個人都應該抱著真誠、誠懇地心來相處,

即使兩人不投緣,也不要給彼此留下壞影響,說不定,緣分在後面呢。

張佳佳這樣的行為,我無權去評價,我只希望今後遇到新的人時,雙方都可以抱著一顆真摯的心來面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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