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張歡向我提出了離婚,並且將離婚協議書寫好讓我簽字。我那時知道她在外面有人,可為了兒子君君,我裝作不知道,
君君歸我,當初約定好,她每週可以回來看一次兒子。前一年,她還經常回來看兒子,可是後面兩年,她和她的新丈夫去了外地生活,就很少回家看兒子了。少了聯繫後,我也不再糾結過去的事情了。其實,一開始我並不想離婚,雖然窩囊,但是真的很愛她。可她對我太無情了,以至於我後來自己也斷要和她重婚的念想。
我開始接受親朋好友各種相親的局,其中有幾個女孩挺不錯,可惜別人沒有看上我。幾次失敗的相親經歷下來,我逐漸沒了自信。再婚的想法也消減了很多,我想努力工作讓兒子過得更好一些。這幾年過去了,我在事業上比以前好了很多,但婚姻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這個時候,張歡回來了。她提出看孩子,我自然沒道理阻攔。孩子有很長時間沒有見到自己的媽媽了,情緒上也有一定的抵觸。張歡和孩子互動多了起來,我也慢慢瞭解到張歡最近的感情生活。
我看出張歡的心思,可沒有說破,也沒有拒絕張歡向我示好。有一次我和張歡都喝多了,兩人在一起發生了關係,
我和張歡住在一起後,雖然時常有夫妻生活,但是我從來沒有提過要重婚。張歡或許知道自己理虧,也從沒逼我要去民政局領證。我們就這樣有實無名的過著日子,我也想過要和她重婚,對孩子將來也好。可是只要想到,張歡以前對我造成的傷害,我是真的沒有辦法原諒她。
我知道現在自己的行為很不光彩,也有點利用張歡的意思。可當時張歡離開我的時候也是這般無情啊。你們說,我該原諒她嗎?
小編有話說:
夫妻感情再好,也有拌嘴吵架的時候。夫妻感情再不好,也有念著對方好的時候。你們“夫妻”二人如今的相處模式是非常不健康的,她沒了依靠,將你當做飯票;而你為了報復她以前對你的背叛,現在也以同樣的方式來傷害她。你美其名曰為了孩子,表面上維持完美的家庭,實則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你這樣的行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她曾經確實背叛過你,你給她一段時間的考驗期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每個人做事得有個度,在“度”裡面叫有分寸,在“度”外面則叫自私自利。希望你好自為之,做出正確的選擇,不要輕易將本可以維持的幸福弄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