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剛出月子的第一天,我就和張偉去民政局領了離婚證。我們是去年五月份結的婚,至今剛剛滿一年,可如今我們卻在快要到結婚紀念日的時候選擇去離婚,
由於我意外懷孕,導致我和張偉倉促結婚,那時婚房還沒有裝修好,所以才和公婆住在一起。剛開始,我和婆婆相處挺融洽的,因為我是新媳婦兒,所以為了給公婆留下好印象,我表現的挺乖巧。那段時間,即便我有什麼不滿的地方,我也不會表現出來。婆婆那時挺喜歡我,總對外人說我特別懂事兒。
可時間漸漸久了,我自然不可能總當個布娃娃,隨人擺佈。當我開始提出和婆婆不一樣的想法後,她就覺得我不聽她的話。例如,我不喜歡婆婆總拿著擦餐桌的抹布去擦我的梳粧檯,我也不喜歡婆婆總是去用我和老公房裡的衛生間。雖然都是一些小事,但我就是沒有辦法接受。當我提出自己的意見時,婆婆卻說我矯情。
因為懷孕,我對一些氣味很敏感。前三個月,我害喜非常嚴重,甚至聞不了魚腥味,但婆婆還是餐餐都燒魚,理由是,公公喜歡吃魚。可我發現,明明是她自己喜歡吃。為了不起衝突,每次吃飯,我就躲在房間裡不出來,有時甚至不吃。婆婆就說我窮講究,說以前懷孕的人和別人一樣該吃什麼就吃什麼,哪有我這麼嬌貴。我呆在家裡越來越委屈,懷孕到了後期,甚至產生了抑鬱的情緒。我整天鬧著要搬出去,張偉覺得我無理取鬧,不懂事兒,對我的態度也越來越差,而且也不會體諒我。到了孕期後半段,我的心情越發低沉,整天愁眉苦臉,唉聲歎氣。婆婆看我這樣,更加對我看不順眼,當著我面就說,他們家怎麼這倒楣,娶了個我這樣的媳婦!
更讓我受不了的是,我生的是女兒,從醫院到回家,婆婆連孩子抱都沒抱過,更不談要照顧我月子。我最後實在受不了,在坐月子期間,自己回了娘家,讓我媽守了我一個月。在這期間,張偉來的也少,用他的話講,他要上班,沒有時間過來看我。
所以,我決定離婚。當我將離婚這個想法說出來後,張偉竟然連想都沒想,挽留都沒挽留就答應了。之後連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書都是快遞送過來的。說實話,我當初提出離婚,只是想嚇嚇他,讓他可以關心下我,不是真的想離婚。可事情走到了這一步,我還是選擇面對現實。說心裡話,看著這種局面,我心裡非常絕望。可我又不想去挽留,更不想為了所謂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完整的婚姻失去尊嚴。所以,在我剛出月子的第一天,我就和張偉去了民政局離了婚。
這一年,我就只當有了個特殊的經歷,畢竟現在我有了今生最愛的人,最重要的“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