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我在某火鍋店和妻偶遇,當時,我是食客,妻是火鍋店服務員。貪婪妻的美色,之後,我經常光顧那家火鍋店,只為能多和愛說幾句話。
堅持了大概半年,終於和妻子發展成男女朋友。
新的問題又出現了:我父母不同意我們在一起。原因很簡單:我城市男,妻農村女;我重點大學畢業,妻初中都沒讀完;我有體面的工作,妻則是服務員。
面對父母棒打鴛鴦,我和妻曾分開一段時間,那段時間,因為相思,我飲食、睡眠都非常糟糕,導致臥床不起。父母實在沒轍,親自去求妻來探望我。
最終,我們和好並結婚。
婚姻生活並沒有我想像的美好,或受教育程度的差異,或成長環境的差異,導致,我和妻都非常壓抑。
能感覺到,我們都在憋屈、謹慎的維護著這段婚姻。
直到一年前,妻認識了一個農民工,他們相愛了。至此,妻寧願住在又髒又亂的工棚內,也不願再回我們家。
如今,妻已經正式向我提出離婚。
其實,我也認為離婚是這段婚姻最好的歸宿,但是,我多少有點不甘心。
1)或因為,不應該是妻主動提出離婚;
2)或因為,我父母開始說風涼話:當初就說你們不合適,你偏不聽。
我該如何處理妻提出的離婚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