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當中,兩個人長期相處過程中,有很多事情是需要磨合的,比如你的生活習慣,你看事的觀點,做事的態度,如果你們磨合的不好,
老公是一個自由職業者,我們結婚四年,他還是給不了我穩定的生活,我們倆過得很窮,勉強維持溫飽。
當年嫁給他,是因為愛年少無知,被他的詩人浪漫氣質所迷戀,現在我被生活折磨,對那些過去迷戀的東西,簡直不知所謂。我們結婚的時候,沒有浪漫的婚禮,沒有房子,沒有戒指和婚紗,那時候流行裸婚的說法,我還自詡也時髦了一把。
我清楚的記得,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嫌棄裸婚這個詞。婚後第二年,老公因為衝動,把別人打了,
一個人在外面孤苦無依的時候,我天天抱著被子哭,我對這窮日子恨之入骨。因為搬家動了胎氣,孩子在肚裡沒了,
老公出來之後,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也找了一份固定的工作,我們現在的狀況比以前要強多了。去年剩下了寶寶,現在我一直在家帶著孩子。今年國慶日,我在金店看中了一條項鍊,四五千元,我讓老公給我買,老公死活不願意。結婚四年,他從來沒送過我禮物,也沒帶我出去玩過,我這個要求過分嗎?
和他在一起,我的心漸漸冷了,我忍受不了一直這麼窮,還不懂浪漫,這苦日子我過不下去了,我想和他離婚了,請問,我這麼做,是不是嫌貧愛富,是不是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