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青,今年29歲。大學畢業之後父母找關係幫我安排了事業單位的工作,每個月的收入在一萬左右,這在我們當地已經算是比較高的收入了。
畢業兩年時間,父母還是不同意我們在一起。霍濤就給我出了主意,讓我把戶口本偷出來,這樣我們如果生米煮成熟飯,父母也不能不認了。就這樣,我和霍濤結婚了,沒有父母的祝福也沒有婚紗照。等到我領證回家之後,我媽快要氣得跳腳了,家裡雞飛狗跳,說:“女兒啊,你怎麼這麼不懂事。
現在我和霍濤已經結婚了三年時間,房子是我父母出錢買的裝修的,霍濤還讓他父母過來和我們一起住,本來就沒有什麼共同語言,這在一起之後,婆媳矛盾第一個就暴露了出來。我們第一次矛盾就是因為錢的問題,我每個月的收入雖然差不多有一萬元左右,但我喜歡買衣服鞋子包包,還要約朋友吃飯,這樣一個月下來,基本上也不會有什麼富裕了。這點婆婆看的很不順眼,常常就說我亂花錢,不是個賢慧的媳婦。
但這個花銷我並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我自從工作以來基本每個月的花費都這樣,而且在婚後我還收斂了很多。在婆婆指責我亂花錢的時候,我實在是忍不住了就回嘴了:“我話我自己賺的錢,怎麼了?”婆婆看我回嘴了,竟然氣得坐在沙發上一眼不發,
和婆婆的矛盾不止這一點,婆婆還嫌我結婚三年還沒有生孩子,還當著我的面常常說,誰家媳婦懷孕了生了個大胖小子,誰家媳婦又生了二胎,她就是命苦,現在都沒有抱上孫子。轉身又跟老公說,這種媳婦不會賺錢,不會生孩子,你要的幹嘛?而且還拉著老公去相親,說讓人給留意了幾個比較好的姑娘,最可氣的是,霍濤竟然也跟著去了!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把我放到了什麼位置上面!面對他們母子兩人的折騰,我真的心裡好累,我早已經在娘家呆了快一年了,霍濤也不來找我。我們現在的婚姻基本就是名存實亡。
我心裡也很委屈,我內心真的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我買的房子,花自己賺的錢,怎麼就不能多花一些了?沒生孩子也不是我自己故意的,又不是因為我的身體問題,這有沒有孩子不也是順其自然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