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五歲的時候離異,離婚的具體原因我並不清楚,但是我還記得他們那個時候吵架吵得凶,家裡可以砸的都砸光了,
但是沒有過多久,爸爸就娶了現在的後媽。後媽長得很漂亮,喜歡化妝,但是她其實就是農村的,我也是後來才知道她開始是在我爸公司上班,一來二去就和我爸在一起了。
自從後媽進了門,我的日子就開始悲慘了。她對我都是愛理不理,後來她懷孕了,就越來越看我不順眼了,在她兒子出生以後,我就被趕到和保姆一起住了。雖然是這樣,但是悲慘的日子還沒有僅此而已,她打罵我是家常便飯,我的爸爸公司在那個時候經營不是很好,他也沒有什麼心意管家裡的事情。
後來後媽還慫恿我爸爸,把我送給我媽,但是我爸說我媽也再嫁人了,再嫁的男人條件也是一般,如果把我送走,我們娘仨的日子也好不到哪裡去。所以這個事情才作罷了,後來爸爸的公司運轉出了很大的問題,需要很多的錢,好像是後媽到處求人借到了錢,這樣爸爸的公司才能繼續經營。
在爸爸公司度過危機之後,他帶我去了一次遊樂場,
後來我在家一個人的時候,就喜歡畫畫,我也自己在家學會的變成,然後在網上接了一些活,生活上面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經濟上面養活自己自綽綽有餘。
但是那個時候我爸爸的公司卻破產了,爸爸整個人就好像被打倒了,一蹶不振,整天就是喝酒。但是還好,我賺的錢足夠家裡開銷,本來那個時候後媽還打算出去工作,但是她卻被查出了癌症。
為了負擔後媽的醫藥費還有弟弟的學費,
雖然積極的治療,但是後媽還是走了,她過世的時候,我已經40歲了,但是我沒有戀愛過,也沒有結婚。她過世之前告訴了我,我小時候去遊樂場是她讓我爸爸帶我去,想要把我丟掉。這樣我才會被撞到,然後失去了雙腿,從此我的人生整個改變了,生活也跌入了深淵。
我想到這裡,整個人都崩潰了,我這一輩子,為什麼就要這麼悲慘,雖然後媽說了,她對不起我,希望我不要記恨我的父親,但我叫我如何不恨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