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生活很不幸,我覺得可以能是因為從小就感受到了自己父母不幸的婚姻,所以對於婚姻,我也沒有抱著很大的希望。
後來我結婚了,想著終於可以逃離了繼父的魔掌,但是婚後我的婆婆很看不起我,因為我們家的情況比較複雜,所以公婆對我也總是冷眼相向。老公雖然愛我,但是他也是個很孝順的男人,所以在婚後,我沒有少受公婆的苦。
但是我性格也比較要強,不是那種任人宰割的性格,所以經常會和公婆吵架,最後就在我生下女兒一年之後,和第一任老公離婚了。離婚之後我本來是不太想立刻結婚的,我也想要慎重的選擇自己的下一個婚姻伴侶,但是這個人就是這樣進入了我的生活。
他是個經常外出務工的人,文化水準不高,但是為人很爽直。他有過兩次失敗的婚姻,有兩個女兒。第一次是因為老婆出軌了,第二次離婚是因為兩個人性格合不來,在我和他相處的過程中,其實他對我是很好的,所以才會讓我在離婚沒有多久,就再和他結婚了。
在婚後他的本性就暴露出來了,
後來我又懷孕了,B超是個女兒,他要我拿掉,在醫院我們因為一些爭執有吵了起來,結果他就走了, 後來還是因為手術一定需要他簽字,他才又回來了。我現在有兩個女兒,失敗了一次婚姻,我還能繼續現在這段婚姻嗎?如果這段婚姻我不要了,我還能幸福嗎?還會有人要我嗎?
小編點評:
你的遭遇真的很不幸,但是一個有家暴的男人一定是不能要的,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和他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