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已經有十年的時間,但其實我們並沒有打結婚證,說是夫妻,其實不過是同居在一起的情人,但是我們不結婚的原因,
老公不是那種上進的人,他不喜歡做事,因為家裡在開店,有一些收入,所以他就喜歡去外面打麻將或者打牌,開始和他在一起的是,感覺這個男人很體貼,對外很好,所以我才決定和他在一起的,我也是想說大家都很年輕,所以只要勤勞一些,一定可以生活變好的。
後來我跟著他去了他老家,在他老家的生活就每天圍繞這他的父母和店裡的一些事情,後來沒有多久,我懷孕了,我懷孕之後非常的開心,告訴了老公,我以為他也會很開心,但是他臉色一沉,然後轉身出去了。後來回來之後,就跟我說,他父母找我們。
然後我們去了他父母那邊,婆婆直接就是說,你們現在連自己都養不活,怎麼能要孩子,我們只能養你們兩個人大人,想要小孩,我們也負擔不起,就這樣,十年裡面,我流產了五次,沒有過孩子。
但是老公還是和以前一樣,
我的年紀大了,今年已經有三十歲了,在沒有一個正常的家庭和婚姻的話,我覺得對於我自己我也不能有一個好的交代,所以我提出了分手,我說分手的時候,老公很詫異,但是刹那的差異之後,他還是接受了。所以我們就這樣分手了。
現在我已經結婚了,是我們家給我介紹的,因為我沒有打結婚證,所以現在的老公也不知道我曾經有過這樣一段沒有辦法告訴他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