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那年,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阿巨集。他聽說我是外院的學生後,對我產生了興趣,給我講起他傳奇般的經歷,我被迷惑了,
他陪我向學校走去,果然已經關門,他讓我去他家,說保證不會動我。我居然相信了,然而,進屋不久,他就對我動手動腳起來,我沒有反抗,許是內心崇拜的緣故。就這樣,在他的半強迫下,我們發生了關係。
事後,我很害怕,因為這是我的第一次。他對我說:“我不能馬上讓你過上揮金如土的日子,但將來能,不出三五年,我會讓你刮目相看。”還說,“像我這麼出色的人,你上哪裡去找,再找誰也比不上我,伺候我就是你最好的歸宿了。”也許女人都有受虐的心理,他這樣說,我竟真的以為自己除了跟著他外,沒有別的更好的選擇了。於是,我們同居了。
半年後,面臨分配,系裡想留我,這是個求之不得的機會,同學們都很羡慕我,當我興沖沖地告訴阿宏時,他卻堅決地拒絕了,說:“留校有什麼好,整個就是一個打雜的,報課題、寫標書的是你,可署名卻不是你,論資排輩,不知啥時才能輪上你!再說,拿那麼一點工資,我什麼時候才能攢夠資本呢!”他逼著我到人才市場看,哪裡收入高就讓我去哪兒。這時,我覺得自己就成了他賺錢的工具,整天和他吵。他說:“你不是愛我嗎?那你的行動呢?我現在需要你幫我一下,等過幾年我賺了錢,你還不是想怎樣就怎樣?”
他以為網路公司賺錢,就鼓動我應聘了一家網路公司。進去後才知道只有3000元,所謂的效績獎金根本沒有,他知道後很失望,說我沒本事,找到這麼個破工作,全不提當初是他讓我應聘的。每個月發了工資,我只留下少許生活費,剩下的都給他,以博他的歡心。別的女孩子心安理得地享受男友的消費,我卻好像上輩子欠了他似的,每天想到的就是如何討他的歡心。
然而,兩年後,他提出了分居,沒過倆月,又提出分手——這是我無論如何沒有想到的,他說:“我出生在一個貧寒的家庭,我不想再像我的父母那樣卑微而艱辛地活著,我要活得滋潤一些。我以為你會掙得多些,可你這樣讓我失望。我知道你愛我,可愛我要拿錢表現出來呀!你沒有錢,我怎麼能跟你過上幸福的日子?”接著,我還知道,他已經找了個富人家的女兒做物件,並且已經同居一個多月,說有錢的生活才會有幸福。
我的情緒一下子低落到極點,我從未覺得自己像現在這樣的卑微無能過,別的女人都千方百計要嫁個金龜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