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法庭在今年9月推出“試驗離婚”制度,是為了讓夫妻雙方更冷靜地對待離婚,防止感情用事草率離婚。因為該地法庭的工作人員發現,
在實際操作中,主辦法官經過詳細瞭解當事人的情況,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但調解無效,經雙方同意後在法官主持下達成一種承諾,在一段時間內,夫妻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處於“試驗離婚”狀態。這是夫妻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暫時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狀態,目的是讓夫妻雙方體驗離婚後生活情境,讓當事人從理性的高度認識婚姻生活,再決定是否離婚。
增加婚姻的不嚴肅性
試驗離婚對挽救婚姻意義不大,而且還存在著很多不確定因素,增加了婚姻的不嚴肅性。
“首先,試驗離婚是規定了夫妻雙方不履行夫妻義務,但這是否意味著雙方可以尋找第三人呢?我看不可以,因為在婚姻法中從來沒有試驗離婚這個概念,也就是說試驗離婚這種做法沒有法律效應。
推出“試驗離婚”這一做法,倒不如考慮如何制定一些有關分居的法律細則。“在歐洲一些國家有許多關於分居的具體規定,規定了夫妻雙方在分居狀態下的財產劃分,我覺得這種做法很好。因為說到底,婚姻法關注的是夫妻雙方財產的劃分。”
做好四點可以避免離婚危機
第一、冷靜下來,審視問題的根本。“離婚”之類的話大多是氣急時脫口而出的,“這時首先應該冷靜,多與對方溝通,溝通至上”。心理學上講,如果問題得不到解決,由它激發的情緒將很難平息。所以,要“針對問題本身,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第二、高角度、換方位思考。
第三、該反悔時就反悔。一旦說了“離婚”,傷了對方的心,那麼千萬不要以為時間可以撫平一切,而是要主動承認錯誤,
第四、在協商檢討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後,立刻想辦法解決。必要時,可以聽取心理專家的分析建議。及時處理心理疾病,進行心理治療,以求對症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