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亂時期的愛情》讀後感
《霍亂時期的愛情》一書很有瑪律克斯的特點,還是類似一種倒敘的寫作方式,但是相比於《百年孤獨》,我還是更喜歡後者,也許是因為後者有更多的魔幻元素。但是《霍亂》討論的“愛情”和一如既往的異域風情依然吸引著我。
書中講述了三位主人公的一生,闡述了婚姻與愛情的關係,當然不同的讀者有著不同的見解和感受。其中有一段話讓我印象深刻,“你要永遠記住,對於一對恩愛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穩定”。其實這並不是作者所推崇的,但卻又是我們現在社會氛圍或者主流思想所推崇的。
很多男孩子都這麼想:
我要找一個溫柔美麗大方可人的妙齡妹子,她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極佳,上得廳堂,下得廚房,聰穎,善解人意,家裡條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沒談過戀愛,就愛我一個人,把我伺候得像皇上一樣。你說這樣的妹子那裡找去,這樣的不都被別人搶走了麼。
很多女孩子又都是這麼想:
我要找一個英俊瀟灑帥氣逼人的白馬王子,他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極佳,上得廳堂,下得廚房,聰穎,善解人意,家裡條件要好,
可惜大家都是普通人,有各種各樣的毛病,雙方有一點不滿意就分手了,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剩下了。有的時候,我在感歎,時代的潮流就是這樣來回轉,在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後來新思想來了,提倡自由戀愛;再後來,進入21世紀,又成了門當戶對是主()流。甚至門當戶對這個觀點我也給很多朋友建議過。
在這樣一個敢愛敢恨的年紀裡,我們過早的成熟了,卻不敢放開去愛了。是因為怕受到傷害,還是因為時間緊迫,還是因為父母愛的嘮叨呢?不管原因如何,我們最終妥協了,結果就是這樣。
其實話題扯遠了,
《卡爾彌德》讀後感
在整個《卡爾彌德》所討論的“明智”,我未看懂究竟蘇格拉底對明智下了什麼定義。本想試著在網路上尋找答案,也未能找到。他們視明智為關於學問的學問,對於學問它無所不知。但卻無法直接代替任何一門學問。我們不能用明智直接替人治病,不能明智直接教人識文斷字,更不能用明智直接蓋起一座大房子。又提出一個明智是做自己的事,或叫做説明認識自己的學問。刨開來講便是:有那麼一門學問,它的物件不是別的,就是它自己和其他的學問,
你又能否假設,有一種“聽”,它聽不見任何聲音,卻聽見它自己和其他的“聽”,並且聽見“不聽”。答案是不能!
你又能否假設,有一種“看”,它看不見任何顏色,卻看見它自己和其他的“看”,並且看見“不看”。答案是不能!
如果“聽”聽見它自己,那只能在有聲音的條件下,因為否則它就聽不見。
如果“看”看見了顏色,那只能在有顏色的條件下,因為“看”根本看不見無色的東西。
故明智不能只為做自己。
待我正想一探究竟,蘇格拉底究竟會為明知尋找到何種答案時,他卻說:現在我們徹底失敗了,我們發現不了造字之人把明智這個詞用在什麼上。然而我們提出了很多假設,都是道理所不能認可的。
為此我只能想道莊子的無用之用。首先它本質上沒有任何作用,其次我們卻又不能沒有它。
明智這門學問本身並不能讓我們直接受益什麼,它不會像醫學令我們健康,不會像法學使我們平安,更不想各門技術帶給我們直接的利益與享受。但我們卻憑藉著這明智看到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什麼是可為,什麼是不可為。
老實說,我倒覺得我們的國學更加()豁達,更顯人之本性,看到這裡我便想到了孔子的語句話: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曰:恭、寬、信、敏、惠!還是老祖宗的話更加令我受益匪淺啊!!!
我反倒發覺西方人或西方哲學對待問題,就如同他們的醫學一樣,習慣放到手術臺上用手術刀將其解刨,一一分析,
《哪一種愛不千瘡百孔》讀後感
讀完了閆紅作的《哪一種愛不千瘡百孔》——關於那些張愛玲愛過的人的故事,我感慨頗深。一路用心讀來,驚歎于作者對人物心理變化刻畫的細緻入微,乃至世事的滄桑變遷在一個人成長過程中會印刻下的深刻痕跡,所以我曾說,那些所謂的天才,從來不是天生就是人才,而是一切外在環境與內在因素綜合的才物,每個人成長背景中,都有著直接或間接導致他日後成人做事的客觀因素存在。
她的聰明、機敏,從小就表現出來的在文學方面的特長,使她從小就擁有一種優越的心態。只是那個有點冷的家庭,姑姑和母親的清潔冷僻,使她對於塵世,有了更為深刻的感知和認識。敏感,怕冷,沒有安全感,在陌生人面前有著本能的緊張和局促,對親情冷漠,有著精神潔癖,對氣味敏感……寫作出色,學業優秀,英語和漢語學的一樣精彩……一個在亂世中有點獨樹一幟、孤傲自閉的女子。
可是這樣的人,因為敏感,因為出色,她在人群中的緘默和自閉卻被看成倨傲清高。她是寂寞的,高處不勝寒。所以當有人不管不顧地走到她身邊,吹捧她,傾聽她,她便以為這人是懂得她的,“因為懂得,所以慈悲。”使她在他面前不設防地坦露心跡,坦露對他的真情,甚至在送給他的照片背後題字: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因為愛,才會變得如此卑微,不,是甘願如此卑微。
而當她有一天終於醒悟,終於明白自己如此珍惜在乎的感情其實只是自己盲目的一意孤行,她在心中開始與他分道揚鑣 ,並寫信告訴他:“我已經很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時唯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並隨信附寄三十萬元為這場戀情埋單,只是因為,分手只關乎愛與不愛,即使不得不結束,也該是一個蒼涼的手勢,沒有難堪的算計,不是她在困境裡捨棄了他。
她始終是驕傲,固然心裡會有疼痛,會有不舍,相較內心的疼痛,更不能接受純粹的感情如此被玷污。
因為愛,可以變得卑微;更因為愛,不容無謂的卑微。
從小就表現出來的在文學方面的特長,使她從小就擁有一種優越的心態。只是那個有點冷的家庭,姑姑和母親的清潔冷僻,使她對於塵世,有了更為深刻的感知和認識。敏感,怕冷,沒有安全感,在陌生人面前有著本能的緊張和局促,對親情冷漠,有著精神潔癖,對氣味敏感……寫作出色,學業優秀,英語和漢語學的一樣精彩……一個在亂世中有點獨樹一幟、孤傲自閉的女子。可是這樣的人,因為敏感,因為出色,她在人群中的緘默和自閉卻被看成倨傲清高。她是寂寞的,高處不勝寒。所以當有人不管不顧地走到她身邊,吹捧她,傾聽她,她便以為這人是懂得她的,“因為懂得,所以慈悲。”使她在他面前不設防地坦露心跡,坦露對他的真情,甚至在送給他的照片背後題字: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因為愛,才會變得如此卑微,不,是甘願如此卑微。
而當她有一天終於醒悟,終於明白自己如此珍惜在乎的感情其實只是自己盲目的一意孤行,她在心中開始與他分道揚鑣 ,並寫信告訴他:“我已經很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時唯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並隨信附寄三十萬元為這場戀情埋單,只是因為,分手只關乎愛與不愛,即使不得不結束,也該是一個蒼涼的手勢,沒有難堪的算計,不是她在困境裡捨棄了他。
她始終是驕傲,固然心裡會有疼痛,會有不舍,相較內心的疼痛,更不能接受純粹的感情如此被玷污。
因為愛,可以變得卑微;更因為愛,不容無謂的卑微。